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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政发[2014]70号
关于印发《城关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城关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城关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实施方案
平罗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7日
城关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实施方案
根据区、市、县《关于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创建“自治区。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为高标准、高质量的搞好创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以“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明”为切入点,防治农村环境污染为重点,切实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质量,以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文明村为载体,努力建设生产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模式、和谐发展
创新适合农村特点和发展水平的环境保护工作模式,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农村经济发展,在发展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规划的实施工作,在技术、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3、统筹规划、形成合力
要统一规划,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各项涉农资金和项目,确保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4、重点突出、总体推进
引导和推进一批基础较好的乡村率先达到生态乡镇的标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总体推进。
5、分类指导、 分步实施
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重点任务,项目安排要先急后缓,分步推进,优先解决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强化污染治理,开展创优活动,推进环境建设等措施,重点实施9项工程,到2015年要使我镇农村环境污染趋势得到一定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监管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目标。具体指标:
——创建生态乡镇,6个环境生态村每个村完成5-10户生态家园示范户工程。
——完成4个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加快安全人饮工程建设,确保全镇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
——加快沼气入户工程建设,确保全镇沼气入户率达到80%,建设3000户农村太阳能入户工程。
——建设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示范工程,完成1个乡镇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10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
——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工程1处,建成防风治沙生态林1处。对农村周边自然保护区,封滩育林区和湿地、湖泊进行有效保护,加快农田林网建设。
——建设1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建设1个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和1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到2020年全镇环保站覆盖率达到80%完善农村环境应急预警系统,完善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四、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创建生态乡镇
深入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文明村”、“生态家园示范户”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和创建工作的力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五清五改”,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生活垃圾采取定点堆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卫生填埋。到2015年,创建生态乡镇,全镇创建1-2个生态村(生态文明村),每个村创建5—10户生态家园示范户,并通过验收。
2、加大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力度
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调查,评价及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水源保护标志,按照水源保护区水功能划分标准,加大镇域内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业污染源和农业生产面源污染的综合整治力度,依法取缔污染严重的违法建设项目。强化流域汇水范围内涵养林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从源头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确保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
3、强化农村污染防治,控制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按照“环保准入,规划先行”和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三集中”原则,制定城关镇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对乡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乡村工业企业,予以限期治理,取缔或关闭,乡村工业发展应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对现有的乡村工业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实行污染集中防治,乡村工业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和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生态工业建设,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及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向农村转移。调整、规划养殖业布局,科学规定禁养区和限养区,改变养殖条件差,环境污染严重,人畜混居、各种畜禽混养和管理不规范的状况,重点区域、流域和生态敏感区,要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超标排放的养殖企业进行污染治理,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有机肥、沼气、堆肥、粪尿处理,综合利用等技术模式,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
4、努力保障农副产品食用安全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对无公害蔬菜及副食品生产和农、牧产品生产区,逐步增加优质有机肥施用量,提高低毒、高效农药及生物农药施用量的比重,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经济,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建设以农产品加生产企业为龙头,规划、建设1—2处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保障食品安全,积极开发绿色、环保,高附加值农产品,促进农民增收。
5、全面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科普与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举办村镇干部环保知识讲座,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环境意识,组织农民观看环保科普挂图、展板、宣传资料等,向农民传授农业环保实用技术,发放农村环保科普资料,引导农民自觉保护农村环境,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使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
五、建设步骤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即涉及农民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的转变,又涉及农村社会习惯,生活方式的转变,是一项渐进和不断提升的过程,必须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持之以恒,分步实施,根据我镇实际,从现在起到2015年分7年实施,2011年——2012年完成计划的30%,至2013年完成计划的80%,2015年全部完成,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11年3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成立平罗县城关镇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各相关站所和项目实施单位、乡镇和环保部门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提出实施意见,完善相关政策,项目管理部门、单位提出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单位,充分调动技术、施工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保证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开始动工,召集镇、村、队干部会议,广泛宣传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的意义,为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良好的技术支持。
第二阶段,启动、推广阶段。2011年3月1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全面落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提出的8项工程,保证年度任务的完成,年终进行工程总结考核。同时,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行动计划的工作指导监督,确保建设成效。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5年9月至11月,镇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预验收,并迎接全县的验收。
六、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平罗县城关镇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斌 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冯 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蔡少峰 镇党委副书记、镇街道办总支书记
刘仲富 镇党委副书记
桂学利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晓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成 员:邬 飞 国土所所长
史 俊 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潘 东 司法所所长
白永军 林业站站长
王东平 水利站站长
夏建平 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主任
廖军华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负责行动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调度、协调、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主任夏建平担任。实施方案项目采取镇政府组织、负责,村委会实施的运行机制,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政策支持
环保行动计划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保障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对农村环境保护给予资金支持,并随财政收入增长和农村环保工作进展情况相应增加,重点支持生态示范区创建、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生态乡镇创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保能力建设和环境宣传教育等项目。加快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项目市场化进程,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方向转变。
3、资金保障
采取政府投入、部门支持、农民自筹、市场运作、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镇政府要把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作为生太乡镇的配套工程安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重点解决筛选编制项目,积极申报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项目和资金。
4、宣传教育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将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统筹安排,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要充分运用宣传栏、公示栏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开式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的舆论宣传和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宣传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通过宣传教育,推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全面扎实开展。
5、监督检查
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任务和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和责任人,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今年我们将把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指标纳入到镇政府和各村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评比机制,对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建立巡回督导制度,镇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政府督查室,对责任单位定期督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领导小组。镇政府要定期将年度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以督促和推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和责任人,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今年我们将把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指标纳入到镇政府和各村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评比机制,对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建立巡回督导制度,镇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政府督查室,对责任单位定期督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领导小组。镇政府要定期将年度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以督促和推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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