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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发改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5年,发改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聚焦规范涉企执法、“综合查一次”等重点要求,切实履行产业发展和粮食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风险,保障全县生产和粮食安全。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高位推动学法用法
局党组始终将行政执法工作置于法治建设全局统筹推进,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能力提升,将其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议程,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核心任务抓细抓实。制定《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系统整合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与发改领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体系,构建常态化、多层次学法机制。截至目前,已组织党组会议会前学法4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
(二)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执法考试,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12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每年线上60学时公共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截止目前,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已学习完毕。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标准、内容、程序及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源头监管机制,对列入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从实施依据、事实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指导形成处理意见后上报,通过规范严格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三)扎实开展执法工作
围绕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合规性等重点,严格落实规范涉企执法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同步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将项目审批合规性、能耗指标执行、惠企政策落实等多项检查事项整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本年度共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147次,其中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3次,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同时,对重点涉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及涉粉涉爆隐患专项检查12次,开展安全储粮、政策性库存行政检查15家次,累计检查企业50余家次,发现重大隐患7个、一般隐患95个。另外,对6家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检查共计72次,暂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邀请专家对全县自备电厂、光伏电站、储能电站开展两轮安全检查,查出问题隐患105项,下达整改通知书36份,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四)落实执法公示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实现执法环节可回溯管理。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产业发展、粮食安全、人防工程等领域的处罚标准。全年实施行政处罚1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许可0件,未发生因程序违法导致的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渠道,规范操作,注重实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明确了执法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和动态管理工作职责,运用互联网门户网站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相互促进、相互融合。
二、存在问题
尽管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以待提升优化:一是执法精准性有待提升,产业发展领域新型业态、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涌现,粮食安全领域部分微小经营主体监管难度较大,执法人员运用“综合查一次”模式应对复杂场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执法信息化水平不够高,执法数据未能有效整合共享,信息化监管手段运用不足,可能影响涉企执法效率的提升;三是部门协同联动不够紧密,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在“综合查一次”、涉企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联合执法频次和深度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针对性开展新型产业业态监管、粮食安全精准执法、“综合查一次”流程优化及包容审慎监管适用等专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跨科室、跨部门交流学习,提升应对复杂执法场景的能力。二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监管,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涉企执法、“综合查一次”等数据资源,实现执法数据实时更新、精准研判,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三是健全协同执法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涉企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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