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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数1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5人,工勤人员2人。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 行政在职人员18人,工勤人员2人。行政女职工6人,享受独生子女费2人,合同工2人,遗属6户6人;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6人。
二、经费预算情况:2015年我局共计基本支出预算3422875.26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1301910.02元,其中:
1、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级别薪级工资=(8300+16722)元×12月=300264元
2、津贴:生活补贴+艰边津贴+工作性津贴+保留地区补贴+其他补贴=(22682+2800+16758+2520+130)元×12月=538680元
3、年终一次性奖金 :职务岗位工资+级别薪级工资=(8300+16722)元=25022元
4、在职人员取暖补助:职务岗位工资+级别薪级工资+生活性补贴+艰边津贴+工作性津贴+其他补贴=8300+16722 +25202+2800+16758+130=69912元
5、社会保障缴费---养老金2人(李国峰、熊春惠):(3326+2917)元×12×20%=14983.2元
6、社会保障缴费---失业金2人(李国峰、熊春惠):(3326+2917)元×12月×2%=1498.32元
7、社会保障缴费---生育保险:年基本工资+年津贴(300264+538680)元×0.4%=3355.78元
8、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年基本工资+年津贴(300264+538680)元×0.5%=4194.72元
9、政府效能奖:20人×6500元=130000元
10、应休未休年休假:20人×5000元=100000元
11、民族团结奖:(在职+离退休)×2000元=(20人+37人)×2000元=114000元
(二)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642871.4元,其中:
1、离休费:5077元×12月=60924元
2、退休费:(116217元-5077元)×12月=1333680元
3、离休退休取暖补贴:(基本离退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性补贴)=53055+4807+57725=115587元
4、遗属生活费:1470元×12月=17640元、遗属取暖补贴701元×6人=4206元,合计21846元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在职人员按照年工资总额8%+(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69912元×12月×8% +56人×36元=69131.52元
6、公务员城镇医疗补助:(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退休职工年工资总额)×2%=(69912元-2917元-3326)×12月×2%+(116217元-2917元-2893元-2856元-2856元-2243元-2359元)×12月×2%=39302.88元(工人身份:在职2人:李国峰、熊春惠。退休6人:袁建雄、李桂芳、徐波、张再珍、张成忠、李春
7、独生子女费2人:300元×2人=600元
8、妇女卫生津贴6人:300元×6人=1800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93305.28元,其中:
1、公用经费:17人×4500元=76500元
2、车辆运行及维护经费标准:3辆×30000元=90000元
3、健康体检费:(20+37)人×350=19950元
4、工会经费:年基本工资(8300+16722)元×12月×2%=6005.28元
6、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850元:(1)离休干部1人特需费100元,活动经费150元;(2)县级以上领导干部3人600元(王旭孝、朱自林、每人200元)
(四)住房补贴:2014年核发(在职)14509元/月*12月+241(调入)*12月=177000元
(五)住房公积金:(69912+2856)元×12月×12%+(8300+16722)(年终一次性奖金)×12%=107788.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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