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四个清单”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压紧靠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2017年全县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安排及任务清单》(平公党发〔2017〕20号)安排部署,自2017年起,县局党委委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成绩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简称“四个清单”制度)。现将建立“四个清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对象
县局党委书记及各党支部书记。
二、清单内容
1、成绩清单:主要指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工作亮点。
2、问题清单:主要是县局领导点评指出的基层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自己查找出的问题以及本部门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
3、任务清单:主要是针对以上问题的整改措施和2017年抓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4、责任清单:主要是指每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责任人(要突出书记本人的责任)和完成时限。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要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所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四个清单”,明确推进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
2、要各支部要进一步锁紧责任链条,定期对账盘点,传导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县局将结合季度考核对各党支部“四个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记入季度考核。
3、抓基层党建工作“四个清单”经基层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于4月20日前报送县局政工监督室征瑞雪处。12月20日前将党建问题整改情况、党建任务完成情况经基层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政工监督室。
中共平罗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