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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15-459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2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室、队、所:

现将《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公安局

2015年5月14日

       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推进“平安平罗”创建工作,结合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星级平安校园”为目标,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集中整治全县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文化环境得到全面净化、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观。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张志祥副局长为组长、各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交警队长、消防大队、刑侦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1、遏制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校园周边区域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从严查处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抢夺学生财物、偷盗学生自行车、敲诈勒索学生等违法行为;优先受理、侦破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坚决铲除校园周边存在“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加强与综治、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对学校、小区及商城等玩具销售集中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依法禁止销售“三无”玩具枪和威力大且带有激光功能的玩具枪,从源头上杜绝此类商品在市场上销售。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以查处校园周边打架斗殴问题为突破口,及时打击涉校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区、流动商业摊点、出租房、中小旅店、网吧和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加大对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查缴力度,确保侵害在校师生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校园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2、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地处国道、省道和城镇主(次)干道沿线的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完善警示标志;对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民警和协警道路值守,坚决取缔乱停乱放、非法超载、带病上路、黑车接送学生车辆;督促校园指定专人配合校车公司做好乘车学生安全管理,及时检查校车运营状况,确保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完善、值守到位、监管有力、无安全隐患。

3、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做到隐患整改到位、安防措施到位。要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自治区《中学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指导校园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强化对校园安全事件快速反应。扎实做好校园伙食安全、危化品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深入排查涉校矛盾纠纷和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重点人员,有针对性地落实化解稳控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影响校园稳定,坚决防止重点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到校滋事肇祸。

4、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机制,继续推行高峰勤务和“护学岗”的经验做法,织密护校安全网,确保重点地段、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县局校园主管部门要合理部署警力,组织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以及其他治安保卫力量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推行校园周边安全责任区岗位承包、明确责任人,实现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校园门口“见警察”,学生途经主要路段“见警车”,校园及周边“见警灯”。充分发挥武装巡逻的震慑作用,把武装巡逻工作拓展到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维护校园的治安稳定。

5、强化校园内部治安管理机制。督促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各项措施;切实开展“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等级;督促校园按照寄宿每个楼层配置一名专职安全员的标准,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落实校园门卫制度,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落实校园领导带班、教职员工值班及上下学高峰期执勤护校制度;严格校属房屋出租登记,全面掌握学生在外租房情况;协助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内部违规经营场所,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危害师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内安全措施齐全,校舍、围墙、门窗、厕所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暖等生活服务设施安全,无明显安全隐患。

6、加强校园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与教体局、乡镇综治机构及相关管理部门沟通联合整治校园内外环境,认真抓好法治教育、校园风气、道德培养和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校园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对师生开展法治、消防、交通、禁毒等宣传警示教育活动。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和校园兼职民警要主动联系学校,定期开展道德、法制和心理卫生教育和辅导,科学引导防范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增强师生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整治措施

1、集中整治。每学期进行一次,上半年5月中旬,下半年11月中旬。认真梳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工作责任。

2、随时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保卫职责,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治安隐患,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落实整改措施,将治安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安保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联合教育等部门共同开展整治工作,强化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要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隐患,逐一落实整改,切实筑牢守严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屏障。以贯彻落实“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全面检查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各部门加强与学校、幼儿园的协调联动,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化解整改。与教育、综治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对排查出来的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务必逐项落实整改到位。结合全县星级平安校园评定工作,定期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形成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定期梳理、定期研究、定期总结的校园治安保卫工作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切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校园安保工作履行职责不到位,将实行责任倒查。及时报送工作情况,请于2015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报治安大队王兴全处。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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