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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公发〔2013〕10号
汝箕沟分局、各室、队、所: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暨打假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针对我县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特点,特制定全县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暨打假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制假售假犯罪形势,紧紧围绕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犯罪,严厉惩治危害民生的恶性犯罪,充分履行职责作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假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县公安局成立开展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王宏伟副局长任组长,县局经侦、刑侦、治安、禁毒、法制、交警及分局、各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侦大队,经侦大队队长徐国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和情况掌握工作。
三、目标与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铲除一批犯罪产业链条,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形成打击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大力提高公安机关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破案数量比去年提高50%以上,汝箕沟分局、各所要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行动期间,必须发起至少一起以上集群战役。
四、工作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七类犯罪:一是制售假冒伪劣“名牌产品”、“专利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等危害创新发展的犯罪;二是制售假冒伪劣日化、家电、日用消费品等危害扩大内需和职工就业的犯罪;三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妇幼用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四是制售假冒伪劣汽配、机电、消防器材等危害生产生活安全的犯罪;五是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危害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犯罪;六是制售假发票危害税收管理的犯罪;七是销售假币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
汝箕沟分局、各所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打击重点,对我县发案较高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种子、农药、化肥以及假币、假发票等犯罪实施重点打击。
五、工作步骤
打假专项行动贯穿2013年全年,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2月底)。
按照公安部的总体部署,汝箕沟分局、各所要对打假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深入摸底调研,深刻分析面临的工作形势,掌握辖区制假售假犯罪态势以及打击对象底数等情况,对经营成熟的案件及时破案收网;围绕春节和春耕备耕等关键节点,集中突破一批危害节日市场和农资市场的重大犯罪案件。
(二)集中打击阶段(2013年3月1日至10月底)。
汝箕沟分局、各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根据摸底情况和案件线索,采取集中行动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的方式,对假冒伪劣犯罪发起凌厉攻势,适时开展联合破案行动,分层次、分重点纵深推进打击行动,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摧毁一批犯罪团伙,不间断地组织发起集群战役,形成强大打击声势。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舆论攻势。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行动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侦、刑侦、治安、禁毒、法制、交警及分局、各派出所等部门要亲自组织协调,统筹协调用警,迅速行动,打出声势,取得开门红。要加强对重点地段的督促检查,采取专案督办、联合督导、工作检查等方式,确保专项行动不断深入,见到实效。
(二)加强警种配合。加强警种协作,经侦、刑侦、治安等部门和派出所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警种职能和手段优势,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打击和处置工作。经侦部门要做好打假案件的监测预警和侦查破案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警种提供打击和处置工作信息;治安部门要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种子、农药、化肥、日用消费品等涉及民生的犯罪,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予以重点打击;刑侦部门要充分发挥技侦手段作用,为侦查破案提供技术支持;派出所要将七类犯罪重点人员、涉稳动态信息作为重要内容,加强维稳监测预警和重点人员管控。
(三)全力侦办大要案件。将大要案件侦办作为专项行动主攻方向,着力提升案件侦办质量和打击实效。要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种子、农药、化肥、日用消费品等涉及民生的犯罪,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予以重点打击。要把摧毁生产、储运、销售等整个犯罪产业链条,作为遏制和震慑犯罪的关键环节,紧紧围绕货物、人员、资金、技术的来源与流向,坚决铲除犯罪源头。要深挖缉捕犯罪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严惩严办。对于在逃人员,各地要对在逃人员进行梳理,列出重点对象,制定追逃措施,逐人落实责任。要抓住春节期间逃犯返乡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追逃攻坚行动。逃犯户籍地公安机关要主动收集线索,落实查控措施,力争抓获归案。对于侦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犯罪背后“保护伞”,要坚决会同检察、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确保不法分子依法受到惩治。对于涉及地区广、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公安厅将对重特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四)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银监、人民银行、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主动获取相关线索,努力解决查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协调工商等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正确区分犯罪与违规经营,慎用强制措施,严把案件质量关,既依法打击犯罪,又注意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确保所有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立足本地实际情况,着力解决法律适用和思想认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发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积极依托地方媒体,以剖析案例、风险提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专项行动期间,各成员部门要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宣传,并每月在媒体上专题刊登或播发行动信息,真正形成声势。每周五上午11时之前上报一次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重大案事件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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