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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平罗县公安局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自治区公安厅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
1、侦破、查处、处置重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治安事件以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及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3、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开展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
4、分析形势,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基本情况
公安局行政编制299名,设局长1人、副局长6人。目前实有259人,其中:在职259名,合同制工人1名;临时工3人;遗属24户27人;独生子女53人;女职工25人。车辆编制96辆,实有车辆91辆。下辖21个部门:纪委、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缉毒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姚伏派出所、渠口派出所、陶乐派出所、红崖子派出所、宝丰派出所、黄渠桥派出所、太沙派出所、崇岗派出所、森林派出所。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公安局2016年收入总预算74217738.31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5413941.46元,增长26.21%。增长主要原因:(1)在职人员经费增加10401513.2元;(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5160000元。
2016年支出总预算74217738.31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5413941.46元,增长26.21%。增长主要原因:(1)在职人员经费10401513.2元;(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支出5160000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74217738.31元,其中:经费拨款74217738.31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1、财政拨款预算56057738.31元,其中:内卫250000.0元,占全年预算的0.45%;消防3574000.0元,占全年预算的6.37%;行政运行44343090.35元,占全年预算的79.1%;住房保障支出3001040.96元,,占全年预算的5.3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2000元,占全年预算的3.7%;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2817607元,占全年预算的5.03%。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18160000元,其中:消防160000.0元,占全年预算的0.8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00000.0元,占全年预算的99.12%。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2016年预算和我局“三公经费”控制数,现我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控制数上限1911853.7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据),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0元,车辆维护运行费1775000元,公务车辆购置费1050000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增加963146.3元,原因是增加6辆执法车辆,购置费增加930180.31元,减少燃油费900.01元,增加公务接待费33866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计划采购495台(件、套),其中:办公设备450台,家具 630件,公安基本业务装备1300件(套),执法办案区设备15套,刑事侦查技术装备60件(套),执法勤务装备500件(套),厨卫用具110件(套),电气设备80件(套),档案设备10套,协警员服装200套,户籍业务设备采购80件(套),智能交通、智能图库控项目采购4项,道路交通管理设备采购2项,处置突发事件、防汛抢险、应急救援保障及物资储备用品采购500件,窗口服务单位建设采购90件,公安重点科技项目规划采购5项,其他公安专用设备采购50件(套)。本年度使用采购资金3400万元,其中:财政拨3400万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平罗县公安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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