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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7/2023-0137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仁乡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25日
标  题: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
发文字号: 高仁政发〔2019〕20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

高仁政发〔2019〕20号

各村、各站所,动物防疫合作社:

为切实做好各类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平罗县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平动疾控字〔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乡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仁乡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各类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将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疫时间与病种

2019年春季动物集中强制免疫自2月25日至3月28日全面结束。在春季集中免疫期间,各村要做好本辖区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集中免疫后,要及时加强补免畜禽的补针工作。此外,还要做好鸡新城疫、羊痘、梭菌病等一类动物疫病的日常免疫工作,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炭疽、猪乙型脑炎等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具体免疫及防控内容

(一)免疫动物及其使用疫苗种类

1、对所有饲养禽类(包括鸡、鸭、鹅、鸽、燕、鹌鹑、珍珠鸡等)进行H5+H7亚型禽流感免疫,每年免疫2次。

2、对所有牛进行O型-A型口蹄疫免疫,每年免疫2次。奶牛按程序免疫。

3、对所有羊、驼、鹿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每年免疫2次。对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每年免疫2次。

4、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和猪瘟疫苗免疫,每年免疫2次。

5、对农村犬进行狂犬病免疫,对农村犬进行狂犬病免疫和登记,有主犬的登记率必须达到80%以上,免疫率达到75%。

6、今年春防期间,对所有仔猪进行乙脑免疫。

(二)犬只包虫病的防控

依据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按照《平罗县畜间包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做好犬只包虫病的防控工作。

1、犬的登记管理:各村以队为单位对家犬进行登记、建立犬驱虫登记卡,并以队为单位对无主犬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犬主姓名、犬的性别、犬牌号、年龄、毛色、给药日期等。

2、犬的驱虫:采用吡喹酮对所有农村犬进行药物驱虫。要集中在3-8月份连续驱虫6个月,每条犬每月驱虫1次、每条犬每次投药量严格按照所供药物使用说明书用量进行投药。

3、犬粪处理:加强宣传,发放宣传单到户,要让各犬主对驱虫后3-5天内的犬粪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防止犬粪中的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

三、职责分工

1、强化组织协调,明确各组职责

各村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村民委员会精心安排部署春防工作,确保本防疫期各类畜禽的免疫质量和免疫密度达标。要求各村村干部进行责任分工,实行村干部包队到户,谁包的队谁负责,一旦发生动物疫情包队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开展各项工作,迅速入户了解情况,准确统计上报数据,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2、加强监督指导动物防疫合作社的各项工作

动物防疫合作社要按照合同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类动物防疫、疫情监测、养殖数据统计及农牧站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并且支持防疫合作社在遵纪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面对养殖户扩展相关服务项目。

3、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提高动物防疫合作社服务质量

农牧站加强对动物防疫合作社所承担的业务工作进行定期培训、适时巡查、随时指导,在落实免疫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动物防疫合作社的工作监督指导,明确任务要求,协助动物防疫合作社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考核奖惩办法及其内容。

四、组织实施

1、按时落实强制免疫任务

2019年春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从2月25日开始至3月28日全面结束。规模养殖场由场方聘用驻场兽医做好本规模养殖场的相关防疫项目;散养户由各村干部、村队干部、动物防疫合作社、农牧站组成的防疫小组按照“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方式免疫,并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农牧站要认真指导,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从免疫密度、免疫质量、免疫进度上严格要求,确保春季集中免疫质量及各项免疫任务的落实。动物防疫合作社要认真填写《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信息登记表》和《动物免疫登记册》。

2、加强消毒和疫情排查,严防疫情风险

动物防疫合作社在落实强制免疫的同时,要督促各养殖单位及养殖户对其圈舍、存栏畜、养殖场区等进行彻底全面的消毒灭源工作。防疫人员到养殖场(户)开展免疫工作前,做好注射器具和个人消毒,询问畜主所养畜禽近日采食、饮水、便尿、妊娠等生理现象是否正常,近期是否与畜禽市场(或其他养殖场)有所接触,日常消毒是否进行等。进入圈舍后,要对畜禽群体进行临床观察。当所辖区域出现发病死亡畜禽或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应立即上报农牧站,由农牧站人员及时进场入户调查清楚具体情况,控制好现场,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疾控中心,本年度尤其要加强非洲猪瘟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以便进一步按相应程序进行诊断。对已经介入疫情现场的人员、器械、用具、车辆等要就地进行严格消毒。

3、督导检查

集中免疫期间,农牧站负责到各村督促指导免疫工作;集中免疫结束后,由乡办公室抽调人员进村入户,对防疫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较大免疫漏洞的村要监督其进行整改。春季免疫结束后,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进行集中免疫抗体检测,将检测结果进行通报,作为考核各村及动物防疫合作社的重要依据。

五、免疫信息报告

在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日报制度,各村每日下午五点前将当天免疫进度,异常情况(免疫动物过敏死亡)以电话方式报乡农牧站,农牧站汇总后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

六、具体要求

面对当前全国严峻的疫情形势,各村、动物防疫合作社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动物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确保春季免疫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对于不作为的村干部,一旦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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