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36/2024-0001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标  题: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类别

定义

审查范围

审查依据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1.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代拟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10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2314号)

2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2.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第三人重大权益,需要经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3.行政执法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

3

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是指市政府及其部门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后,签订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2.其他行政协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