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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镇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黄政发〔2025〕 34号
关于做好全镇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办公室(中心):
当前已进入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时期,受天干物燥、风力较大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加之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将近,野外火源管控压力剧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居高不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守护全镇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全镇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居)要充分认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筑牢群防群治防线。村委会、护林员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继续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加强巡查力量,在高火险时段和重点区域增加巡护频次,做到严防死守。同时,结合各级林长责任区,落实林长制巡林,全面压实末端巡护责任。
二、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居)要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要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要传统节日,把宣传工作做到组、做到户、做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防火期内,各村可在道路口悬挂森林草原防火标语,还可充分利用短信平台、村大喇叭、微信群、电子屏广泛宣传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入组入户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册,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十不准”,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三、严格火源管控
各村(居)要持续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积极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杜绝各类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一是要在重点时段加强林带巡护,严密防范祭祀、野炊、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烟花爆竹燃放等野外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二是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精神障碍患者、孤寡老年人等“重点人群”防范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好监护人监管责任,从源头上消除火险隐患;三是违规用火要严惩,镇派出所与镇执法队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野外用火的检查惩处力度,对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应急处置
镇(村、居)干部要认真落实防火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脱岗、漏岗。一旦发生火灾,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信息,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做好解救、疏散、撤离等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人员安全。
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齐心协力,杜绝火患,共同守护好我们美丽的绿色家园。
平罗县黄渠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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