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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渠桥镇2025年秸秆禁烧及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发〔2025〕12号
关于印发《黄渠桥镇2025年秸秆禁烧及
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办(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不着火、不冒烟,不因焚烧秸秆导致出现污染大气的情况。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涛
副组长:郭新惠、马学荣
成员: 周军、薛乐、田生元、周学忠、马庆虎、金鑫、周雯、何立明、刘万俊、魏学敏、全体镇村(居)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田生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秸秆禁烧具体事务。
三、巡查时间及区域
1.禁烧巡查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12月底(尤其在春播期间、夏收秋收后节点重点加强管控)。
2.重点巡查区域:镇域辖区全部范围,包括京藏高速黄渠桥段、109国道黄渠桥段、简滨路黄渠桥段、黄宝路、惠灵路、黄灵路、头惠路等主要路段两侧、村庄居民点、田块、荒滩、农沟、农渠、农路、种植、养殖场周边、树池林带等范围内。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各村利用公众号、广播、、村民微信群、《致农民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宣传。
2.责任到人。实行包片领导负责制,包村干部责任制,村队干部包队制。各村也要成立巡查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村监会、村民小组长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3.组织巡查。包村干部采取每天定期或不定期到所包的村进行巡查,并督促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发现火点,立即通知村上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对发现火点或焚烧痕迹的时间及位置进行记录,并迅速处置。对村上无人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拖延滞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巡查人员应记录在案,及时反馈镇秸秆禁烧办公室,作为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依据。
4.安排值守。镇政府日常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全镇当日秸秆禁烧情况的巡查和记录。值班电话:0952-6686003。
5.严格奖惩。镇政府将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责任落实、绩效良好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人员敷衍塞责、扑救措施不及时,被区、市、县、镇巡查发现并通报的,分别扣5分、3分、2分、1分,并对各村责任人分别处以500元、300元、100元罚款,村党支部书记在镇村干部大会作出书面检查。同时严格追究镇包村、值班领导及干部责任,凡被区、市、县发现并通报的,属上班时间的,对包村领导分别处以500元、300元、100元罚款;属于下班时间(含休息日)的,对当时值班领导分别处以500元、300元、100元罚款。以上情形中,包村干部、值班干部未能认真履职的,如无特殊情况未开展巡查、未及时赶赴火点、不执行工作调度或无故脱岗等,依据情节给予100-300元罚款。
(此件公开发布 )
平罗县黄渠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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