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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渠桥镇2025年河长制工作安排》的通知
黄政发〔2025〕14号
黄渠桥镇2025年河长制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发展水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任务目标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以河湖安全、清洁、生态为目标,以落实区、市、县水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为重点,将河湖“清四乱”纳入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范畴,保障黄渠桥镇重点河湖生态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水生态功能,实现水美、岸绿、景优水生态环境。
三、组织责任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镇总河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镇政府镇长担任;镇内五排、五四支沟、五二支沟、盐湖沟、红一沟、五五支沟6条重点沟道由镇各党委成员分别担任河长,沟道流经过的村居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村辖区内沟段的村级河长,各包村站所负责协助各村完成河长制相关工作。
镇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的镇领导担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健全完善河长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
四、河长工作责任制
1.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全镇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河长的决策部署,负责牵头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巡查保洁、河湖生态修复和河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考核下级河长和相关办(中心)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河湖整治工作,对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清理整治。
2.镇级河长负责本镇范围内河湖管理工作,落实河湖管理措施和方案,组织开展河湖管护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县河长制办公室。
3.村级河长负责本村范围内河湖管理工作,落实“巡查员、保洁员”职责,督促巡查员、保洁员,确保河湖监管到位。
五、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水域岸线整治。严禁侵占河湖、破坏河湖设施,对河湖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确保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2.落实巡查、保洁机制。2025年河长责任区划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落实常态化、制度化、河湖定期巡查机制,各村对区域内责任段沟道进行常态化巡查,每周巡查沟道岸线不少于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保洁员每10日清理沟道垃圾不少于1次,各村每月必须向镇河长办书面报送1月内的巡查记录,各级河长也要定期对责任沟道进行巡查,督促协调相关责任村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根据各辖区内沟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考核结果纳入镇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工作由镇级总(副总)河长统一领导,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有关责任办公室、中心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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