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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9/2026-0001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发文机关: 平罗县黄渠桥镇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标  题: 黄渠桥镇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黄政发〔2025〕 22号 有效性: 有效

黄渠桥镇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黄政发〔2025〕 22号

黄渠桥镇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根据中共平罗县委、政府印发的《平罗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方案》,结合黄渠桥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工作安排,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将检视整改贯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过程。把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发现问题与自查自纠问题结合起来,研究制定方案,建立整改清单,一体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新进展。

二、整改内容

对标对表自治区反馈的5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石嘴山市反馈12个问题(13个合并成12个),举一反三,自查8个问题(4个问题与市级反馈一致合并为1个),通过自查,最终确定需要整改的3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具体整改如下:

(一)责任落实方面

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发现2个问题:

1.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群众反映从未参加过村民会议,不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情况,如村级项目实施、资产运营、资金使用等。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录和程序,对惠农政策落实、土地征收与征用、土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村级重大事务,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按程序进行审议、决策、实施,并及时公开决议和实施结果,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政策解读、党员培训、入户宣传、短信微信推送及发放宣传图册、口袋书、明白纸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等村级事务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强化督查检查指导。定期对村级“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指导。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要求,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执行不到位的村,按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综合办、镇纪委、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驻村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驻村干部选派不够精准、管理不够规范,个别驻村第一书记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入户走访不扎实,对村情户情不熟悉。

整改措施:(1)驻村第一书记与乡村振兴专干常态化推进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排查,面向所有农户开展日常走访,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作为重点监测内容,同时密切关注因灾、因病、因学、就业不稳定等因素导致收入大幅波动的农户。一旦发现疑似返贫致贫对象,立即启动预警核实机制,并迅速启动监测对象认定程序。

2)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专干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在对监测户、脱贫户反复走访的基础上,对一般户要保持经常性走访、对非常住户要通过电话访谈等方式保持联系,积极宣传惠民政策,深入了解村情民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提升。

3)党建工作办公室督促驻村第一书记与村干部公开连心卡,将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公示到每户群众,提高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同时,强化对第一书记的工作指导,督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增强第一书记履职尽责能力。

责任单位:党建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石嘴山市反馈3个问题:

1.市县乡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有所松懈。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可度不高。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切实履行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包村及第一书记和各村工作进度;同时利用党委会、镇村干部例会等会议强化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2)持续落实脱贫户、监测户领导包抓机制,定期入户了解家庭情况、填写帮扶手册,紧盯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帮扶政策不漏一户一人。

3)常态化开展入户排查和政策宣传工作,对常住户全覆盖发放申报监测对象政策明白纸,确保常住户知晓监测户申报的程序,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对脱贫户、监测户发放帮扶政策明白纸,确保帮扶政策应享尽享。

责任单位:综合办、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个别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有差距。有些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整改措施:

对于相关部门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重点任务反馈的各级各类问题,乡镇履行属地责任,积极配合整改销号,确保各类问题清仓见底。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乡村干部责任落实亟待加强。有的乡村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不了解不掌握,宣传解读政策有偏差,落实政策有差距。

整改措施:

1)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干部例会,专题会议等强化对镇村干部政策培训,不断提升镇村干部政策知晓度。

2)强化镇村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组织镇村干部经常性入户走访,及时协调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业务站所对县级反馈各类预警信息,及时入户核实情况,对符合监测户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

3)业务站所结合业务开展,不断强化对乡村振兴督导,随机抽查村干部对政策的知晓度,督促村干部加强各项政策学习,更好履职。

责任单位:综合办、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平罗县自查3个问题:

1.帮扶单位责任落实有差距。部分帮扶单位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出现了越来越突出的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部分帮扶单位未落实教育帮扶措施。

整改措施:

1)各村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联系帮扶单位开展帮扶,配合帮扶单位落实教育帮扶措施,及时更新帮扶责任人信息,更换信息牌,填写帮扶手册。

2)业务站所加强对帮扶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帮扶责任不落实、帮扶工作不深不细等问题,督促各帮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做好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基层一线干部认识有偏差。部分驻村工作队、网格员仅重点走访入户重点户,对一般户的入户走访频次较少,对常年不在家的住户则很少主动联系。

整改措施:

1)常态化推进防返贫监测排查。驻村干部与网格员要面向所有农户开展日常走访,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作为重点监测内容,发放两张“明白纸”,同时密切关注因灾、因残、因病、因学、就业不稳定等因素导致收入大幅波动的农户。一旦发现疑似返贫致贫对象,即启动预警核实机制,并迅速启动监测对象认定程序。

2)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驻村干部、网格员在对监测户、脱贫户反复走访的基础上,对一般户要保持经常性走访、对非常住户要通过电话访谈等方式保持联系,积极宣传惠民政策,深入了解村情民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提升。

责任单位:党建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财务公开不及时。部分村实施结果公开,缺乏决议公开;部分村务公开只公开常规内容,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内容公示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

督促各村落实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情况。指导村集体在公示栏、小微权力一点通或微信群及时公示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在平台上传信息,涉及重大事项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群众知晓度。

责任单位:综合办、镇纪委、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政策落实方面

国家考核评估发现2个问题:

1.少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不够规范。某区对个别初中学段残疾儿童未按照规定落实送教上门,一年仅送教2—4次,送教上门次数远低于当地每月不少于3次的要求。查阅资料发现,该区教育局适龄残疾义务教育儿童台账不准确,脱贫户底数不清,有的脱贫户被错误标注为非脱贫户,有的非脱贫户则被错误标注为脱贫户。

整改措施:

1)结合入户排查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离异家庭、有离异风险的家庭及在校厌学学生进行大排查、大走访,完善相关台账,确保信息准确。

2)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及时收集辍学学生信息,对发现的失学辍学学生,认真开展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关心关爱活动,组织开展师生结对帮扶,确保“劝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部分地方小额信贷管理不够规范。某县142户有小额信贷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中,17户(占比12.0%)将小额信贷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国家考核媒体暗访发现,另县某乡多位村民将用于产业发展的银行信贷资金,用作建房、理财、生活消费等非生产性支出。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发现,抽查的1582户有小额信贷监测户和脱贫户中,有406户(25.66%)将小额信贷用于建房、医疗、教育、还债和其他日常开销。

整改措施:

1)加强与银行部门的信息联动。针对有信贷需求农户,及时对接银行部门进行核实,确保小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性支出,足额发放。

2)强化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按季度及时公开公示小额贴息贷款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大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不出现逾期及违规使用情况。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发现2个问题:

1.自治区后评估发现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政策落实不到位。脱贫人口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

1)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相关政策和服务内容,确保“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覆盖全镇。

2)督促黄渠桥镇卫生院严格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日常入户走访机制落实,各村要加强与村卫生室信息联动,及时更新人员名单,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

3)根据民政、医保和残联等县级部门数据反馈,动态更新大病重病及慢性病患者信息,动态调整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自治区后评估和自查发现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特困人员排查有遗漏、低保纳入不精准。个别群众申请低保政策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乡镇有时采用口头告知,未严格履行书面告知程序。

整改措施:

1)积极开展的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提高镇、村救助经办人员对政策解读、适用范围等方面的掌握和适用。                                                      

2)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以及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普及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特殊困难人员的生活状况,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严格按照告知程序,书面告知。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石嘴山市反馈2个问题:

1.部分县(区)行业部门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对象“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有所松劲。①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个别饮水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冻管、堵管问题处理不够及时有效。②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落实还有遗漏。个别新纳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享受相关政策不及时。

整改措施:

1)开展常态化安全饮水保障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季节性冻管、临时性供水不稳定等问题处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农民群众饮水有保障。

2)落实水质检测报告公开制度,每月对水务局反馈水质检测报告公开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3)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入户动员等渠道和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困难人员参保积极性,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在99%以上,实现动态参保全覆盖。

4)落实分类资助。强化民政数据和帮扶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信息共享、精准落实帮扶机制,摸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底数,健全参保缴费台账,做实做细参保缴费、按身份类型分类资助参保,防止发生“漏保、脱保”现象。

5)健全返贫预警监测机制。以落实风险防控为重点,对基本医疗合规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较大(超过上年度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重病大病患者信息进行监测筛查,做到早干预,早帮扶,有效化解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面临的大病医疗费用致贫风险。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上还有差距。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产业规模小、链条短,带动农户增收能力不足。

整改措施:

1)加大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对衔接资金入库项目进行部门联审,杜绝负面清单和不符合衔接资金投向要求的项目入库。

2)加强培训,对项目谋划进行专题辅导,从国家支持的盐碱地改良、高标准农田等精准谋划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3)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联系,及时汇报项目谋划和产业发展情况,争取自治区相关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平罗县自查3个问题: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措施落实不细:

1.危房管控还存在盲点。存在“候鸟式”居民、季节性务工群众短暂居住危房情况

整改措施:

1)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农户自查、乡村巡查工作机制,对农村危房及时张贴警示标识,设置封挡,确保危房不住人。

2)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及时纳入危房和抗震房改造支持范围实施改造;引导农村非低收入群体排除住房安全风险,鼓励通过自主拆除避险、加固改造、新建翻建等方式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风险隐患。

3)加强宣传引导和日常管理,加大对“候鸟式”农户的住房管控,确保农户回村不住危房。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存在辍学风险,存在对个别辍学学生发现劝返不及时的问题。乡村小学寄宿学生父母不在身边,个别学生有厌学情绪,存在辍学隐患。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落实好“三包三保”和双线“控辍”责任机制,实行“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管理,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2)结合入户排查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离异家庭、有离异风险的家庭及在校厌学学生进行大排查、大走访,完善相关台账,确保信息准确。

3)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及时收集辍学学生信息,对发现的失学辍学学生,认真开展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关心关爱活动,组织开展师生结对帮扶,确保“劝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责任单位:党建办、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个别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险参保意识不强,存在不愿参保或漏保现象。脱贫村、移民村个别人口较多的家庭因缴费金额较大,出现不愿参保问题。

整改措施:

1)利用广播、滚动电子屏、刷写宣传标语、张贴通知通告、进村入户动员、发放知识手册、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形式,将医保政策、要求、规定进行针对性解释、宣传和动员,真正把惠民政策宣传到群众心中,提高村民群众加入医保积极性、主动性、参保率。

2)落实好乡村两级参保动员主体责任,对未参保人员家庭情况详细摸底调查,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动员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落实方面

国家考核评估6个问题:

1.部分地方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部分帮扶项目资产低效闲置、管理不规范。部分地方对帮扶项目资产分类定性不合理、处置措施不精准,有的闲置项目盘活、调整难度大。有的地区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和运营管理还不够规范,有的底数没有完全摸清,未严格按规定确权,有的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还不完善。”国家考核专家核查发现,某县帮扶项目资产台账显示,3个村利用扶贫资金建设的3个帮扶车间(项目资产合计为958万元)已确权到村。座谈访谈与查阅资料发现,3个帮扶车间的资产所有权证书均未办理和颁发,3个村也未办理和收到资产移交相关手续材料。

整改措施:

1)各村要压实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对过渡期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业务站所参照扶贫项目资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将尚未移交的及时确权移交给各村,确保资产管理责任和工作“不断档”。

2)分类指导各村开展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对公益性资产,落实管护责任,做好日常管理;对经营性资产,重点监控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制约资产效益发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帮扶项目资产保值增值。

3)抓实帮扶项目谋划和实施质量,紧盯项目入库和审核论证环节,将项目建成后拟形成的资产确权对象、经营方式、主体资质、收益分配、管护责任、经费来源等管护运营方面纳入项目前期谋划,扎实做好项目入库审核和论证。同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增加对项目形成资产情况的核查,防止项目建而未成、成而无用、用而不好。

4)及时更改县级反馈的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排查梳理帮扶项目资产错统错分数据,厘清底数,抓好后续管理。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部分地方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返贫致贫风险依然存在”。过渡期以来,受罹患疾病、产业困难、就业不稳、子女上学、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经济下行等各类因素叠加影响,每年都有新识别纳入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2024年新识别纳入126.1万人。目前,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中,因病、因残、因学返贫致贫风险较为突出,占比分别达到62.9%、17.6%、14.2%。考核评估发现,个别地方还存在应纳未纳、纳入不及时、帮扶不精准、风险消除不规范等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的效果。国家考核专家核查发现,一是存在应纳未纳。某县某一般农户,家中6口人,户主因肺结节病自费支付药费超7000元,2024年10月纳入低保,妻子务农,4个子女正在上学。该户人均纯收入为7107.53元,低于宁夏9000元监测范围,且缺少劳动力、教育医疗支出高,存在致贫风险。二是纳入不及时。抽查某市某区54户2024年新识别监测对象,其中4户(占比7.4%)从部门预警到纳入监测间隔超过2个月。

整改措施:

1)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对常住户全覆盖发放申报政策明白纸,结合县级部门预警反馈和农户自主申报的方式,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履行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程序,确保“应纳尽纳”。

3)精准落实帮扶措施,针对监测对象防止返贫致贫风险和原因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坚持单一风险单一帮扶、多重风险多重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至少落实一项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动力的,通过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发展庭院经济等增加收入,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无劳动能力的,及时纳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持续开展困难残疾人家庭“一家一年一事”帮扶解困行动,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分析,及时增补调整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措施管用够用。对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严格按照风险消除程序进行风险消除,做到“应消尽消”。

4)强化政策宣传培训,利用乡村干部例会,解读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相关政策,督促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按照要求对申报政策、帮扶政策“两张明白纸”进行发放解读,创新运用乡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让干部知政策、农户会申报。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部分地区帮扶产业发展水平较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帮扶产业基础还不牢固。帮扶产业的规模化市场化程度不够高,‘小散弱’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帮扶产业以初级产品生产销售为主,农产品加工滞后,品牌化程度低,产品附加值不高,特色优势转化不足。一些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够健全,带动能力不足。”国家考核综合核查发现,某市瓜菜种植农户多分散经营、种植标准不统一,产品同质化,上市时间、销售价格不稳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整改措施:

1)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特色产业集群,聚力发展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产业,完善蔬菜制种、冷藏保鲜技术,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2)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个带头人”联农带农富农模式。健全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机制,引导分红适度向低收入人口倾斜。支持企业与农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等多种方式,健全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脱贫劳动力稳岗压力加大,部分地方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脱贫劳动力稳岗压力加大。全国脱贫劳动力中近三分之一以灵活方式就业,收入不够稳定。考核评估发现,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措施落实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就业培训对象不精准、针对性不强、与市场需求对接不紧密,就业转化率偏低,有的公益性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岗不匹配。部分地方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国家考核专家核查发现,抽查2县区有县外就业人员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分别为101户和73户中,分别有12户(占比11.9%)和6户(占比8.2%)符合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条件但不知道该政策且未享受政策。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发现,3970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得到就业帮扶措施的有1605户(40.43%),获得跨区一次性交通补贴的有131人,仅占应发人数的17.61%。

整改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走访入户、微信群、电话告知等渠道,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奖补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务工群众交通补助和稳岗补贴应补尽补,提高群众认可度。

2)健全完善外出务工劳动力就业信息台账,动态监测务工人员就业情况,确保数据准确。

3)优化公示公开流程,村级初审后及时公示拟补贴人员名单及务工关键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一卡通”直补渠道畅通,实现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部分地方脱贫劳动力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综合核查发现,某市某服装公司现有高端电脑织机400余台,熟练纺织工人空缺300余人,而当地务工群众大多只能从事熨烫、打包等基础性工作,群众就业技能跟不上企业用工需求。

整改措施:

做好农户培训需求调查并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梳理分析农户培训意愿,结合黄渠桥镇特色美食产业布局、围绕“黄渠桥爆炒羊羔肉厨师”品牌,积极对接县就业局,通过定向式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6.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重点地区自我发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对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有的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存在短板,有的公共设施运营维护资金缺口较大,还有的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健全。”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精耕细作,以

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为着力点。巩固安全住房保障成果,常态化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开展提升农村公路质量三年攻坚行动,全方位夯实乡村发展基础。

2)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围绕蔬菜制种、特色美食、红色旅游特色产业,指导各村科学谋划产业,明确年度发展目标。、积极引导农户“出户入园”,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大力支持农文旅融合、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大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

3)围绕解决好产业、就业、社会融入三件事,扎实推进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统筹调度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加快完善房、水、电、路、气、讯、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移风易俗行动,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办(财务)。经济发展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发现3个问题:

1.产业到户奖补落实不到位。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发现,某县个别一般农户小杂粮、小产业种植补贴发放不到位。

整改措施:

1)根据县级部门下发的各项政策补助计划,充分运用微信群、乡村大喇叭、公示公告栏、乡村干部入户发放等形式,提升群众惠农补助政策知晓度和自主申报的积极性,确保“应补尽补”

2)严格按照各项政策发放时间节点、验收标准等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实现资金兑付,同时严格落实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核程序、重要内容公示公开,确保“应补尽补”。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综合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自治区后评估发现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公益性岗位存在顶岗、人岗不符、工资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加强岗位管理,规范签订工作协议,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坚决杜绝滥开虚设岗位、变相发放补贴、“轮流坐庄”、人岗不符、工资发放拖欠等问题。

2)严格落实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基层审核、公示审定、培训上岗等程序,有序组织实施本地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

3)精准开发公益性岗位,根据弱(半)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愿和能力水平实际,合理确定岗位人选和工作职责,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作用。

4)建立健全人员信息档案库,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定期开展人岗一致性核查,严查顶岗替岗、吃空饷等违规行为。各村人单位完善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考勤、履职考核、信息报送、公示公告、请销假管理等工作制度,每月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任务完成、在岗考勤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尽责,并按时足额发放岗位补贴。对外出务工或因年龄、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实行退出机制,防止岗位“终身制”。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自治区后评估发现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雨露计划毕业生未就业期间未享受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推荐等帮扶措施。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雨露计划+”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加强与教育、人社部门的数据共享。全面摸排核实脱贫户、监测户家中就读中职、高职学生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中高职及技校学生“雨露计划”补助应补尽补。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石嘴山市反馈5个问题:

1.对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全市农业发展基础薄弱,抵御风险能力弱。

1)严格执行政策,按照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的要求,2025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达到60%以上,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稳定在50%以上,重点补齐产业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2)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结合乡村实际,谋划储备一批增后劲、管长远、有潜力、易实施的项目。

3)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严格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资金兑付情况等公告公开,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村集体自我发展能力还有待提升。村级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收入来源单一。

整改措施:

1)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大力推广特色种养、产业引领、资产盘活等多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扩大联农带农能力。

2)严格落实《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项目资金引领示范作用,防止资金趴窝蹲账。

3)加强典型推介,集中宣传五星村、红光村发展集体经济与联农带农等优秀经验做法,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党建办、经济发展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压力较大。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工资性收入稳定性不高,稳定增收难度大。

整改措施:

1)提升经营性收入。扎实推进帮扶产业提升行动,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要求,完善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精准施策、集聚融合、全链开发,有力有效提升帮扶产业发展质效。

2)拓宽就业帮扶渠道。每月统计同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名单,确保全年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在230人以上。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尽快将衔接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推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带动周边群众务工就业。增强以工代赈、公益岗位等就业吸纳能力,解决半劳动力、弱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4.衔接资金使用绩效评估不到位,壮大村集体资金存在流失风险,农户收益和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整改措施:

1)对2021年以来全乡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效益,对效益发挥不充分的及时调整。

2)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对移交项目资产后期运营情况督查指导,加强经营性项目资产管理运营,对未及时收取项目收益、收益率低、收益分配不规范以及绩效评价反馈等问题,全面做好整改。

3)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建立农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和处置台账,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和宁夏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压紧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村级党组织直接责任,每年至少开展1次清产核资工作,确保村级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4)指导村集体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等渠道,定期向群众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透明。

5)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财务公开、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等方面深入开展核查审计,针对反馈问题抓实整改,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综合发展办、综合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5.在扶志扶智上还有差距。个别脱贫群众等靠要思想未从根本上转变,内生发展动力不足。

整改措施:

1)优化产业、就业政策,强农惠农政策宣传,通过变“输血式”为“造血式”帮扶方式,鼓励脱贫群众群众积极发展生产,主动外出务工。

2)选树脱贫致富典型,利用文化大篷车下基层、“乡村大喇叭”等开展宣传,宣传脱贫致富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脱贫群众主观能动性,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3)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开展“身边变化大家谈”活动,用群众身边可知可感的帮扶成效和乡村变化增强对党的感恩之情。

责任单位:党建办、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平罗县自查3个问题:

1.部分帮扶项目资产移交不及时,未确权颁证。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帮扶项目资产清查工作,对2021年以来使用衔接资金实施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含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数量、名称、资产原值、资产状态等详细信息进行清查,线下形成项目资产台账,线上完善帮扶项目资产动态管理数据库,确保“两线合一”,账实相符。

2)全面开展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责任主体,在厘清帮扶项目资产的基础上,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对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帮扶项目资产依法办理确权登记,对暂不具备确权登记条件的项目资产,先明确权属和管护责任,纳入台账管理,采取措施完善有关手续,达到条件后再确权登记。

3)规范帮扶项目确权登记程序。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相关工作导引》,建立帮扶项目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资产管理不规范、移交不及时等问题,确保帮扶资产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在数据更新录入方面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账实不符”。具体表现为户年度基础信息、务工监测、“雨露计划+”、项目资产信息、就业帮扶车间信息等数据存在缺失或错误。

整改措施:

1)社会事务办明确专人负责数据信息处理与信息更新,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等人员负责信息获取,形成“镇村初审、县级复审”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系统数据质量。

2)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镇、村干部及时维护更新脱贫户、监测户年度基础信息,并准确录入务工监测、“雨露计划+”、技能培训信息等相关数据。信息录入人员需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做好数据分析和逻辑校验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录入项目支付、进度等各类信息。项目完工后,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将项目形成资产数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同时提高数据质量,及时纠正数据录入中存在的问题。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部分帮扶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档案资料清单规范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为项目验收、审计、评估及后续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档案资料缺失、错误或重复等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完善档案资料,推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国家考核评估发现3个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度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为91.6%,低于中西部22省份平均水平(95.3%)。

1.针对巩固脱贫成果驻村帮扶认可度低

整改措施:

1)驻村工作队下沉一线,访民情、察实情,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回应群众关切诉求,不断提升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可度。

2)督促村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帮扶力量沟通协调,经常性入户走访农民群众,原则上每年走遍或者联系本村所有农户,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3)强化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组织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开展"政策入户"行动,通过入户讲解、村级代表大会等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传,重点解读帮扶措施及成效。  

4)优化帮扶方式,增强针对性,开展"需求大摸排",驻村工作队联合包村干部逐户走访,建立"一户一策"动态台账,重点解决就业、产业等个性化问题。

责任单位:党建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巩固脱贫成果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认可度低

整改措施:

1)加强综合研判,严把风险消除标准和程序,确保监测对象防止返贫致贫风险真正稳定消除。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对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或出现新风险的,重新纳入监测对象,并落实针对性有效帮扶措施;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进一步结合致贫返贫因素持续予以关注帮扶,确保风险稳定消除,得到群众认可。

2)借助村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载体,加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力度,督促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做好申报政策、帮扶政策“两张明白纸”的宣讲,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巩固脱贫成果就业帮扶认可度低

整改措施:

1.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逐户走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建立“就业需求清单”,动态更新劳动力技能水平、就业意向等信息。  

2.对就业不稳定户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每月至少回访1次,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3.对接本地企业、合作社、餐饮业等,开发适配性岗位,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         

4.将就业帮扶成效纳入村级考核,每季度开展就业帮扶满意度测评。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安排(6月中旬-7月初)。传达学习自治区、市、县相关文件,制定印发《黄渠桥镇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方案》,召开黄渠桥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组织各村书记、脱贫专干、驻村书记、工作队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立即进行整改。

(二)全面整改落实(7月初—9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实施八项攻坚行动,按照包村安排定期督导工作进展,认真填写脱贫户、监测户“一户一策”台账。8月底各村向镇社会事务办报送中期进展;9月5日前,各村对照问题整改方案及问题整改台账开展自查验收。

(三)常态化整改(10月—11月)。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发现的新问题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明确阶段性目标,从制度机制上推动问题整改见效。

四、整改要求

各中心(办)、各村要坚决扛稳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问题与普遍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把存在问题、潜在风险隐患、差距不足和短板弱项找全,逐项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有效措施,实现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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