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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9/2026-0005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平罗县黄渠桥镇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黄渠桥镇2026年“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黄党发〔2026〕1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渠桥镇2026年“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黄党发〔2026〕13号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全镇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心有敬畏,切实铸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清廉守正担当实干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

三、活动内容

按照自治区、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七个一”廉政教育活动。

(一)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教育月”活动启动同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典型案例、共同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权欲之祸》《家风败坏共食苦果——贪腐路上的“夫妻档”》《“白大褂”下的“黑手”》。各村党组织要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会后,通过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典型案例,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规党纪、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责任单位:镇纪委、各村(居)、综合办、党建办

(二)开展一次专题研讨。专题研讨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干部例会等形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通学习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及县纪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专题交流研讨,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取得时效。

责任单位:镇纪委、各村(居)、党建办

(三)讲授一堂廉政专题党课。镇党委书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紧扣党性修养、担当作为、纪律规矩等重点,将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有机融合,用心用情讲好廉政教育党课。各村(居)邀请包村领导或各村(居)“一把手”讲一次廉政专题党课,真正把廉洁从政理念根植于思想深处,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责任单位:镇纪委、各村(居)、党建办

(四)组织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实践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全镇关键岗位党员干部、村(居)“一把手”、镇人大代表、优秀党员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系好廉洁从业 “安全带”。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人大、各村(居)、党建办

(五)举办一次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主题的读书分享活动。围绕廉政教育主题,品读与廉洁相关的书籍,分享读书感悟、廉洁故事。录制读书分享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

责任单位:镇纪委、各村(居)、综合办

(六)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组织新当选村干部、各办(中心)负责人、年轻干部开展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的廉政谈话。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营造风气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各村(居)

(七)开展一次家风助廉活动。镇纪委联合镇妇联,通过发放廉洁家风倡议书、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分享家风故事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涵养良好家教、培育优良家风。各村党支部要积极挖掘本村优秀党员优良家风故事,通过邀请家风建设良好的党员代表分享经验。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妇联、各村(居)、党建办

四、工作要求

注重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形式,杜绝形式化、娱乐化倾向。各村(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带头策划推进,带头开展学习,带头抓宣传教育,带头参加活动。各办(中心)积极主动落实各项活动要求,确保全员覆盖。镇纪委要统筹协调推进,加强全过程督促指导,同时要利用公司公众号等平台加强 “廉政教育月” 活动的宣传力度,真正起到 “倡廉于有形、育人于无声” 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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