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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黄渠桥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
黄政发〔2024〕18号
为切实做好全镇各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全镇养殖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与镇政府的协调配合,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保证防疫人员、措施、责任到位,在春防工作开展之前,结合本辖区实际,要积极向广大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疫的重要意义,持续推进动物防疫“先打后补”工作,安排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春季动物免疫工作。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并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岗前培训
在集中免疫工作开始之前,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举办动物防疫知识培训班。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结合实际,对防疫工作注意事项进行示范讲解。一是给动物防疫人员讲解疫苗的保存、运输、使用等注意事项,疫苗保存效果是保障免疫质量的基础,要严格按照各类疫苗的使用说明保存使用疫苗;二是对动物防疫人员从免疫操作、档案完善、过敏反应处置、监测点免疫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培训讲解;三是督促动物防疫人员做好免疫过程中自身安全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三、免疫接种
免疫工作采取集中免疫和月度补免,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时间从3月15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集中免疫由镇政府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和镇、村、队干部协同开展免疫。集中免疫结束后实行月度补免,每月补免由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组织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对补栏畜禽、产后畜、病愈畜、达到免疫日龄的幼畜进行免疫注射。
(一)免疫目标任务
1.对全镇所有鸡、鸭、鹅、鹌鹑、鸽子、珍珠鸡等人工饲养的禽类,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H5-Re13株+H5N8H5-Re14株+H7N9H7-Re4株)进行免疫,应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
2.对全镇所有牛使用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应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
3.对全镇所有羊使用羊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免疫;对全镇所有羊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进行免疫,全年免疫1次;新生羔羊和补栏羊只及时进行补免,应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 70%。
4.对全镇所有猪使用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免疫或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进行免疫,一个月后再进行强化免疫一次,应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
5.对全镇农村有主犬全部进行登记,使用狂犬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对养殖场(户)饲养的犬只每月进行驱虫,全年驱虫12次。
(二)免疫方式。规模养殖场由驻场兽医或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农业农村部免疫方案进行程序化免疫,并建立免疫档案;其他养殖户畜禽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方式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及时进行补针,完善补针备忘录等。
(三)操作程序。一是规范保存使用疫苗。要严格按照疫苗保存温度要求条件保存疫苗,在免疫过程中,一定用冷藏箱加放冰块保存疫苗,当日开封(配制)未用完的疫苗次日不得使用。二是做好免疫准备工作。免疫前要向畜主了解并检查家畜的妊娠、健康、精神等状况,对病畜、弱畜、幼畜、接近临产期的孕畜暂缓接种,先登记备案,过后及时补免。三是规范免疫操作。实施免疫时,对免疫器具和免疫部位严格消毒,做到一畜一针头,免疫注射后佩戴免疫耳标。四是严格免疫剂量。牛注射口蹄疫疫苗2毫升/头;羊免疫口蹄疫疫苗1毫升/只,羊注射小反刍兽疫疫苗1头份/只;猪注射口蹄疫疫苗1毫升/头;鸡注射禽流感疫苗:35日龄以内0.3毫升/只、35 日龄以上0.5毫升/只;鸭、鹅注射禽流感疫苗:35日龄以内0.5毫升/只、35日龄以上1毫升/只。五是做好免疫记录。防疫人员要认真填写“牧运通”动物防疫信息系统,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户)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免疫信息等情况,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六是对确定的固定监测点,必须进行二次免疫,保证抗体水平合格。
四、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按照《平罗镇2024年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规模养殖场(户)要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按照程序化免疫方式,实行自主免疫,在2023 年“先打后补”推进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积极申报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推进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进程。
五、免疫动物过敏反应处置
动物发生免疫过敏反应时,动物防疫员要采用肌注抗过敏药物进行积极救治,对确因免疫过敏副反应造成死亡或流产的动物,要进行拍照,并及时报告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由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报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进行认定,并完善免疫过敏反应补贴申报材料。对免疫期间发生的动物过敏反应没有报告的,集中免疫结束后再报告的,一律不予认定。
六、消毒灭源和人员防护
4月1日-6月1日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组织动物防疫合作社、养殖园区、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场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沟渠、湖泊、滩涂等地随意抛弃的病死畜禽开展拉网式检查,消灭动物疫病传播风险。
做好消毒灭源及人员防护。一是必须坚持防疫人员入场(户)前消毒原则,即防疫人员入场(户)前必须先进行人员消毒,防止因免疫引起动物疫病传播。二是每日免疫结束后、对针头、注射器进行清洗、煮沸消毒,个人衣服、鞋等喷洒消毒,对当日免疫过程中产生的空疫苗瓶、一次性手套、口罩等废弃物进行集中收集,并开展无害化处理。
七、疫情排查
防疫人员应当在免疫前对应免疫畜禽开展采食、饮水、妊娠等生理现象的排查确认,对畜禽群体临床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异常畜禽暂缓免疫注射,当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及时上报,并按程序进行先期处理。
八、监督检查
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成立黄渠桥镇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分管领导刘万俊担任,副组长由黄渠桥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顾自春担任,成员由畜牧专干郝雪、各村(社区)主任担任,畜牧兽医站站长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日常工作。集中免疫期间,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跟踪督促指导免疫工作,帮助解决免疫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监督指导饲养场、养殖园区、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场所建立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进行消毒,对运载活畜的工具要及时清洗、消毒,对辖区内沟渠、湖泊、滩涂等地随意抛弃的病死畜禽要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集中免疫结束后,由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抽调人员入村、入队、入户,对防疫情况进行检查,实验室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并将检查结果和监测情况进行全镇通报。
九、免疫信息报告
在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每周报告制度,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每周星期四上午10点前,将累计免疫数量上报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防控组。同时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积极向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报动物防疫工作信息,上报邮箱:PLxmsc123@163.com。
十、免疫抗体的监测及结果应用
5月6日-6月25日,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及时组织动物防疫合作社按照采样时间和任务要求采集血样送镇级兽医实验室,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按照免疫抗体监测方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情况进行抗体监测,做出客观公正的监测结果,对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行政村和养殖场限期进行重新免疫,并将监测结果作为考核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工作、兑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动物防疫劳务报酬的主要依据。
十一、总结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结束后,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将总结材料报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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