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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8/2019-000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红崖子乡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20日
标  题: 红崖子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村级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发文字号: 红政发〔2019〕35号 有效性: 有效

红崖子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村级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红政发〔2019〕35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做好我的消防安全条件,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个村(居)、家庭,形成人人关心防火、处处注意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我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    乡政府乡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菊红  乡党委副书记

      郭新惠  乡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陈学文  乡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成  员:陈  东、牛忠孝李  翔张  刚、靳富有、王建国、

      刘晓龙马俊峰金少刚、金少青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服务中心,陈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组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陈东负责日常工作,各村书记负责本村义务消防队伍的具体组建工作。

    二、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执勤战备秩序,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2.掌握辖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3.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集体及公民财产损失。

4.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发现违反消防法规和火灾隐患等现象,要及时指出并报告消防部门。

5.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6.做好灭火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受当地公安局和消防部门调派,参与灭火救援任务。

 


平罗县红崖子乡人民政府

2019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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