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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20-0005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20〕12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交发〔2020〕12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完善和落实消除全县交通运输与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努力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使营运船舶得到有效监管。力争实现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实现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厘清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细化履职行为规范,严防失控漏管,推动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指导相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责任单位:局安委办、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

人:张兴和、扈建刚、靳明、征峥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车辆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技术室

人:张兴和、征峥

3.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宁夏)、信用交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依法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技术室、局安委办

人:张兴和、征峥、靳明

4.全面构建交通运输安全共建共治体系。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协同联动与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监管执法,及时消除隐患漏洞,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奖励制度。完善受理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安委办、局技术室

人:张兴和、靳明、征峥

5.完善事故调查制度。统筹规划事故,深度调查工作,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事故深度调查制度规范。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整改事故隐患,落实防范措施,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相关单位、行业企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交通运输市场。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局安委办

人:张兴和、扈建刚、征峥、靳明

6.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应急救援救治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配备应急救援装备,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降低生态环境损害,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安委办

人:张兴和、扈建刚、靳明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7.深化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推进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四项工作机制,将交通运输生产安全重大风险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进一步摸排重点领域系统性、突发性、区域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安全风险摸排到位,重大风险底数清楚,防范责任分工明确,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

人:张兴和、扈建刚、征峥

8.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强力推动重大隐患清零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

人:张兴和、扈建刚、征峥

9.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情况通报反馈机制,定期通报反馈道路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件办理情况,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经营许可审批的衔接。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推动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人:张兴和

10.健全安全风险和隐患“双控机制”。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责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责令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

人:张兴和、扈建刚、征峥

11.强化市场准入管理。按照营运客货车辆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交通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申请办理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张兴和

12.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查找交通运输领域近三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确保汲取事故教训发挥“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

人:张兴和、扈建刚、征峥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3.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致性监管,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贯彻落实运输企业对交通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加强相关信息收集,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张兴和

14.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建立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企业箱半挂车治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人:张兴和

15.提升客货车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等安全防护装备,提升整车安全技术水平。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人:张兴和

16.加强在用客车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客运企业等机动车所有人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将报废客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机动车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制动、转向、轮胎等运行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零部件总成质量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和公开曝光,并对缺陷产品进行监督。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反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实名制售检票、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客运安全源头管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张兴和

17.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落实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对使用时间距离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引导客运企业及时淘汰报废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人:张兴和

18.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整治安全防护设施不良隐患。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等问题。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整治机动车违法驾驶问题。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公铁并行交汇地段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问题;三治理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隐患。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

人:张兴和、扈建刚

19.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统筹设置综合客运枢纽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建立完善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按照规定设置微型消防站,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施,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确俣安防设施齐全、标志完整和通信设备有效。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四)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20.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等职业资榕管理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考核的、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1.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督管理。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2.严把营运车辆驾驶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强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建立客货运驾驶人员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员聘用管理,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货运输驾驶人员,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3.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五)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24.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过程中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开展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运输安全的货物等行为;三是开展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应急管理。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托运人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未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施救网络、未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5.加大对“三无”船舶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船员培训。开展营运船舶普查,切实掌握辖区用船底数,聚焦船舶救生器材配备不齐、维护保养不及时、船员配备和“人证不符”现象等突出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打击“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有效性,认真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共享。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进行。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6.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一是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实现“正规社”组织、“正规导”服务、“正规车”运输的市场格局;二是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三是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依法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企业,切实强化危险货物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五是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校车管理办法》,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六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提升动态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六)进一步净化交通运输秩序

27.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管控措施,安装货车靠右通行提示警示、禁行标牌,加快科技装备建设,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切实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有效减少货运车辆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8.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车辆动态监控终端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型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车辆动态监控水平。建立健全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依法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9.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营运行为。完善非法营运查处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非法经营道路运输奖励制度,对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30.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7.5公里建设任务。加快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披等重点路段改造整治,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公路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二是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团雾等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做好监测预警装备技术推广应用;三是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道路设施条件,对辖区农村道路通行能力进行摸排,对平罗县东永路、高三路、车前路等农村道路进行新建改建;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重点交岔路口安装照明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持续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

责任单位:公路段、局技术室

责任人:扈建刚、征峥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8)县交通运输局统一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各责任单位联合对本辖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底)。各责任单位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高现场推进会,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2022年11月,各责任单位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报交通运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小组,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委办,履行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小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动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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