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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20-0002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2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20〕6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交发〔2020〕69号

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筑牢思想根基,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强化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政治担当,做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要有措施、有落实、有效果;对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二)切实落实自治区、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安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二、全力完成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三)有力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稳定。严格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加强季节性规律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安全生产预警预防,提前部署做好全国两会、重要节假日、汛期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四)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明晰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厘清主管部门、综合执法、相关业务单位安全管理职责权限,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边界清单,完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五)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体系。落实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三定”方案,指导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形成不交叉、全覆盖的交通运输安全执法体系,靠实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加强对各单位、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运管所)

(六)完善行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推动道路运榆、工程建设、水路运输、公路养护等行业企业加强并规范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报告制度,督促局属各单位加快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清单。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体系。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推动道路运输、公路工程、水路运输、公路养护等行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告知、整改、评估、验收、报备、奖惩考核、建档制度,健全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报备和治理督查督办制度,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公路段、运管所、技术室、治超站、海事科)

三、强化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七)道路旅客运输领域。开展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格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营运车辆注册登记,加强信息共享比对,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切实强化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监管。继续开展营运客车动态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营运客车、危货运输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升道路客运安全治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对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实施重点监管,保障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安全;加强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出租汽车安全管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八)危险货物运输领域。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治理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化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责任单位:运管所、公路段)

(九)公路管养领域。开展公路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深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巩固公路治超成果,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格执行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制度,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开展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对在役和在建公路独柱墩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独柱墩桥梁养护管理,有效强化独柱墩桥梁运衍安全工作。提升公路管养安全治理能力,继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强化危桥改造,加强公路病害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处治,及时发布公路气象等预警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安全出行。(责任单位:公路段、治超站)

(十)公路建设领域。开展严查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危险性较大工程,重点整治工程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冒险作业等行为。提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强恶劣环境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深基坑、高边坡和特大桥梁等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和公路水运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预控监测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责任单位:公路段、技术室)

(十一)水路运输领域。开展整治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水路运输业务、“三无”船舶从事运输行为;严查船舶持有合法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及必备的航行资料情况,严格处罚旅游客船超载、超速、跨航区航行等行为;严查船员持证情况,严格处罚船舶配员不足、船员无证上岗、船员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加强船舶检验机构和船舶检验质量管理,努力提升船舶检验管理水平和船舶检验能力。强化黄河浮桥、渡口渡船、景区船舶安全监管,凌汛期及时拆除浮桥。加强渡口渡船应急、消防、救生设备监督检查,严禁渡口、黄河浮桥过渡载运危险货物车辆。(责任单位:海事科)

(十二)行业消防安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求,重点围绕汽车客运站、景区船舶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纯电动汽车、燃气汽车、运输企业停车场等火灾高风险设施设备和场所,开展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四、提升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

(十三)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全面推动道路运输、公路工程、水路运输、公路养护等行业企业建立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动态运行长效机制,围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7个重点领域24项重大风险,深入开展各领域、各地区重大风险辨识评估,制定落实措施,推进重大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十四)全面提升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清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开展重大隐患警示约谈、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律予以曝光,并依法纳入信用记录进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十五)加强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及重大险情深度分析。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警示通报和诫勉约谈制度,及时准确统计事故,开展本领域、本区域、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险情深度分析,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不断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五、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能力

(十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职责,严格安全生产工作问责追责。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 一公开”要求,完善安全检查、督查等安全执法机制,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化、科技化能力。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严格实行执法处罚,实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处罚、问题整改有效衔接和管理闭环。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强化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等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安全稳定。(责任单位:运管所、公路段、技术室、海事科、治超站)

(十七)推行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失信企业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举措,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咨询评价。(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六、增强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引领能力

(十八)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行业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增强文化引领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为的作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和文化活动,做好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十九)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安全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平安车船”“平安车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为抓手,加强基础设施安防工程建设,提高车船装备主动安全防御能力,完善基础支撑保障体系。(责任单位:运管所、技术室、海事科)

(二十)实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队伍素质教育,加强交通运输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知识培训,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二十一)严格实施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进落实道路运输、公路工程、水路运输等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强化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科室))

七、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管理专项督查检查,强化各级安全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确保各级管理部门、各企业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十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业领域专兼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建立行业应急队伍和应急联络员管理台账,开展应急业务技术培训,提升行业应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急抢险、救援业务能力。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推动全行业、全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十四)加强行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加强应急车辆、机械设备和专业救援器材配备,完善安全监管和应急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与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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