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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市、县党代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局党组会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法治建设精神的学习。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领会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2.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和干部职工例会等形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累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4次;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会前学法14次;结合“四堂教育”活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2场次。
3.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清单》,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每半年在局党组会上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按要求开展局领导述法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项目建设、交通运输执法、道路管养、安全生产、维稳安保等各项工作的能力。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能力。
1.依法依规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新立、修订等情况,按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了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由原来的205项调整为202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内容,梳理我局对应的执法事项,制定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明确实施主体及职责范围,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照执行。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开展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规范行业监管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等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制定的决策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切合实际。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学习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精神,对需要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公开公布、报送备案等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按照县司法局有关要求,对近年来交通运输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经审查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4.强化行政应诉和矛盾纠纷化解。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出庭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诉讼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共办理信访件7件,办理12345投诉736件、12328投诉560件,办结率均为100%。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局系统聘请法律顾问2名,支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定、重点工作推进、重要合同签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加强法律风险把控。一年来法律顾问审核各类合同50余份,积极参与民事诉讼等各类案件办理工作。
6.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类信息录入,在政府信息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结果等,利用“宁夏十公示信息系统”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94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完善单位《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开展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行“一案一光盘”制度,并妥善存卷归档;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编制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对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对8名因调离、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行政执法岗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注销,组织2名新入职在编人员及时考取执法证件;严格落实《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定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等执法程序,全面规范执法案卷、文书及交通运输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
2.灵活运用行政执法方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制定《平罗县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平罗县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次,抽取执法人员153人(次),抽取监管对象177家(次),并在网上录入公示,录入率、公示率均达到100%。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把服务群众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引导和鼓励失信主体及时修复信用,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100余份,帮助21家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消除了不良影响。
3.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能力培训20余次,增强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促进了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地保障和服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作风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过硬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持续深入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出对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报和执法质量管理结果运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各类案件360余件,出具月度通报9期,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推进了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质量全面提升。
2.全面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及时录入、更新交通运输各类信息25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发挥好政策解读释疑和引导作用,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五)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1.加强运输行业普法宣传。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观看视频短片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基本法律、党内法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等,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守法、用法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在农村集市、“七一”广场、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程序。选取交通运输领域常见案例10余例开展以案释法,通过案例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规行政的意识。利用宁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模拟答题模块,组织执法人员每日上线答题,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认真开展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15000余人(次),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2.强化干部职工法治理念。落实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相关制度,制定交通运输局《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把法治教育纳入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内容,为干部职工发放专门学法笔记本,举办专题法治讲座,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干部在法治建设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更多是通过会议上被动听取的方式学习法治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存在法治意识不强的现象。二是学用结合不够,部分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存在以老经验处理新问题的情况。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有时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工作深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列入党组会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专家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进一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单位、进企业、进场站,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是不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强化系统干部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等工作。狠抓关键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序推动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三是全力防控行业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监管,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通专线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更好发挥其发现查找问题、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问题隐患、掌握行业动态的作用,及时化解信访积案和发现处置风险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预防化解。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增强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
四是严格规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纪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梳理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及相应文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措施,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强化执法效果,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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