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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
为认真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农民人均收入。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6号)文件要求,平罗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75元,下达平罗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6520万元,往年结余资金1.52万元,结余资金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因此,平罗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为6521.52万元。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6号)文件要求,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确权工作的乡(镇)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土地承包权确权工作完成后,要以确权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农户和农户之间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的由受益方享受补贴,未明确受益方的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资金作为补贴依据纳入实施范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种植用途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劳改劳教、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军警等所属农场耕地不享受补贴政策。存在这些情形的,不予纳入补贴。
申报补贴的种地农民由乡镇核实上报我局后,我局联合财政局组织专人对全县13个乡镇(姚伏镇、宝丰镇、通伏乡、渠口乡、黄渠桥镇、高庄乡、城关镇、崇岗镇、高仁乡、陶乐镇、头闸镇、灵沙乡、红崖子乡)耕地面积进行随机抽验核实,经核实全县13个乡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额共计63858934.11元,涉及农户65414户,涉及耕地面积851452.454亩,发放明细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7天(2025年5月21日到2025年5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无异议,将按照程序进行资金兑付。
监督电话:0952-6095307
附件:平罗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名册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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