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平罗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次)使用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根据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672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资金使用机制,确保年度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制定了 《平罗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次)使用计划》。经平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告,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公告时间: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4日
联系电话:0952-6613355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1.平罗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次)使用计划明细表
2.平罗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次)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共平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