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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翠红等13名同志到龄退休的批复
平人社发﹝2021﹞81号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及2021年8月11日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档案审核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余翠红等13名同志到龄退休。请通知本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原平罗县服装厂 余翠红 冒惠珍
原平罗县糖厂 张虹唐明
原平罗县前进工贸公司 王慧仙李新月
宁夏平罗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伏贵虎
原平罗县陶乐粮食购销公司 徐生勇
石嘴山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牛树河
原平罗县供销社 柴永红
平罗县农牧场 姚宗堂
平罗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站(聘用人员) 李小红
平罗县被征地农民 许治军
以上13名人员退休时间:平罗县被征地农民许治军从2021年5月28日计算;原平罗县糖厂唐明、平罗县农牧场姚宗堂2人从2021年6月28日计算;其余10人从2021年7月28日计算。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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