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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崔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6〕8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平党干字〔2026〕36、4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崔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简军兼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李建波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保平兼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张志祥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贺波兼任的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职务;
免去刘建忠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加维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新胜平罗中学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刚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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