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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规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修订本)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8〕193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修订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关乎人民福祉、民族未来。“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我们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历史欠账,还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因此,编制平罗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对指导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平罗县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十二五”期间,平罗县大力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着力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认真落实环保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环境管理,全面攻坚规范发展煤炭市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一)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我县紧紧围绕区、市下达的减排项目,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先后组织实施污染减排项目47个(污水项目13个、大气项目24个、畜禽养殖治理项目10个),削减化学需氧量1431.35吨、氨氮107.79吨、二氧化硫1802.19吨、氮氧化物340.35吨。全面完成了主要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气污染防治扎实推进。组织实施电厂脱硫脱硝、干法窑低氮燃烧改造、焦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等项目,32家电石铁合金企业全部完成矿热炉主烟道除尘设施全面技术改造,实现了电极三角区、加料口、出炉口无逸散气排放。全面打响规范发展煤炭市场攻坚战,集中整治洗煤厂、配煤场、煤炭转运站等涉煤企业,建设储煤仓300余座、防风抑尘墙7.9公里,煤炭集中区实现封闭运行,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洁巡查机制逐步完善,基本形成煤炭市场规范发展的良性秩序。淘汰取缔县城区燃煤锅(茶)炉69台,拆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土暖炉94台;督促县城区30家餐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50台;在13个乡镇全面推行了秸秆禁烧、回收及综合利用,城乡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水污染治理全面实施。以三排、五排流域及精细化工基地水污染防治为重点,注重从源头、过程和末端进行综合治理。督促8家涉水企业改进工艺,减少废水产生或者循环利用,无法再利用的废水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建成投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规划建设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石嘴山生态经济区医药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污水处理厂,着力夯实污水处理基础设施。12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全面建成投运,农村生活污水实现集中处理。规划实施威镇湖截流净化工程,将三排水引入威镇湖进行净化处理,改善三排水质。
(四)固废及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积极引导企业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在水泥、建材等行业中积极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建设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固废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将不能综合利用且对土壤无污染的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全部填埋。强化危废和医废的规范化管理,执行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及时将危废和医废转移至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再利用,确保环境安全。
(五)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2011年以来,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9156万元,对13个乡镇144个行政村实施环境整治,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处,垃圾中转站14座、垃圾填埋场2处,配置各类垃圾收运车477辆、垃圾箱(池)10615个,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覆盖目标。争取农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资金570万元,对7家规模化养殖户畜禽粪便进行治理。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7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了农村全覆盖。
(六)饮用水源地保护逐步加强。对全县18处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29眼水源井,重新划定保护范围,通过安装水源标志、界桩、刺丝围栏、警示牌等措施进行保护。实施大水沟饮用水水源地水土涵养与绿化工程,水源地四周安装刺丝围网10千米,对大水沟水源地工矿废弃地区域内的旧建筑及残垣断壁进行拆除清理复垦,清理取缔保护区内违法煤炭、沙石经营户300多家,清理水源地保护区内煤矸石渣4万余吨,有效保护了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
(七)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及时掌握县域空气质量情况;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全县9家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5%以上;开展监督性监测、质量监测、委托监测,取得有效监测数据2万多个。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延伸执法触角,拓展执法深度,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查封扣押企业2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基本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开展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审查备案及环境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八)自然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态势。深化园林城市建设,开展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实施城区绿化改造提升和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提升城市街路、广场、公园绿化层次,综合改造城市绿地,着力提升城市绿化标准与档次。截至“十二五”末,全县经济林面积、防护林面积逐步增加,有效改善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九)公众环保意识逐渐提升。积极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移动通讯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意识宣传教育。扎实开展“6.5”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9.16”国际臭氧层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增强社会成员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有很大提高。
二、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日益深入,环境保护面临重大转型,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
(一)面临的挑战
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经济结构短时间难有根本转变等因素的影响,“十三五”期间,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问题,同时还要面对资源消耗、污染减排、环保投入机制不全、群众诉求加大等方面的环境压力和社会压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平罗县属于缺水地区且气候干燥,干旱少雨,风大沙多,水体自净能力差,空气中自然尘含量高。随着现有主导产业的发展,工业二氧化硫、烟粉尘对大气环境造成威胁。随着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生活燃煤等污染进一步增大,而相应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则较为滞后。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氮氧化物对县域大气环境的污染也不容忽视,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以及夜间功能区噪声污染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
2.区域生态环境脆弱。我县地处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带,区域内以低洼盐碱地、干旱石质山地为主,立地条件较差。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无霜期短,年均降雨量200毫米左右,蒸发量高达2200毫米,是降雨量的10多倍,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生态修复面临极大挑战。
3.产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由于资源禀赋等原因,我县工业以高耗能的冶金、化工行业为主,由于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结构性、布局性、区域性的突出环境问题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会占主导地位,结构性污染难以根本改变,高消耗、高排放的工业化水平在短时期内难有较大提高。“十三五”期间我县仍将处于重工业化发展阶段,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污染减排压力依然较大。
4.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我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要力争在全区率先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如何更好地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如何找到发展与环境的平衡点,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效果,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
5.污染物减排空间有限。随着我县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要在“十二五”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四项主要污染物,通过末端治理的方式持续减排已经很难实现。随着“十二五”期间新建项目的逐年投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加之国家减排指标收紧,新增量和控制指标的“双重挤压”,使减排压力逐年增加,减排的空间极为有限。
6.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随着各工业园区发展,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阻碍了园区企业的规模化发展。一是工业园区没有配套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境内三排、五排、三二支沟水体污染较重,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状态,治理难度大。二是固废处置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县仅有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建设了固废处置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崇岗煤炭集中区未建设固废处置场。三是企业环保设施陈旧老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保治理技术的不断发展,部分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超期服役、科技含量低、设施老化,远不能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要求。
7.农村环保工作亟待加强。在“十二五”期间,我县组织实施了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但长效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农村环保缺乏技术支撑;化肥、农药、农膜的大量使用,以及养殖业的迅速发展造成了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短时间消除污染源难度较大。
8.群众环境诉求压力增大。随着群众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环境问题已成为群众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在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更好的发挥环保为民服务宗旨,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是一个亟待思考的问题,同时也给环保执法工作者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挑战。
(二)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在面临诸多挑战的同时,也存在许多机遇。
1.环境保护地位进一步提高。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把环境保护提高到与经济发展并重和同步的地位。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颁布和实施,充分显示出国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环境友好方向转变的决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的实施,划定生态、水资源、土地红线,统筹开发和保护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为加大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利机遇。
2.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对于强化和理顺环境保护职能是一个良好的机遇。依法治国的提出,使严格执法进入新常态,追责惩治力度加大,对于排污者、环境破坏者具有极大震慑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有力推进了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倒逼、推进全县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的企业转型将逐见成效,重化工业快速发展势头减缓,产业结构向有利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能源区域清洁化,传统行业新增量同比下降,污染物排放高位趋缓,资源环境压力相对减弱。《平罗县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平罗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平罗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重点领域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以及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工作的开展,为“十三五”环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调整期。随着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县产业结构和转型升级,环境压力将进入调整期。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能源日益清洁化,将使污染物排放强度进入回落期。
4.环境保护投入逐步加大。近几年来,我县环保投资逐年保持较快增长。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对环境质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保障环境安全,“十三五”期间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5.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社会共识。随着群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迫切,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实现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指标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宁夏建设意见》等重大部署要求,抢抓机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围绕加快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奋斗目标,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立足现实基础,着眼未来发展,认真分析平罗县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基本出发点,优化总量控制,深化治污减排,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管控,发展环保产业,建设智慧环保,完善社会共治体系,推进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建设美丽平罗。
(二)规划目标指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自治区、市下达的指标以内,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推动形成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形成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局面,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2.具体规划指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划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标准以上天数比例达80%以上;
——黄河平罗断面水质稳定在III类标准,黄河流域地表水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100%;第三和第五排水沟水质达到IV类标准。
——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达标率100%。
(2)总量控制指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自治区、市下达指标以内。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自治区、市下达指标以内。
(3)公众健康指标(指导性指标):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
四、“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任务
通过对 “十三五”期间平罗县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生态环境发展趋势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形势综合分析,结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宁夏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及平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基本思路、“十三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县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包括十个方面。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方针,加强规划环评,加强空间管理、总量管理和环境准入,突出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导向,构建环境空间规划要求的框架,实现生态空间网络化、生产空间集约化、生活空间宜居化,持续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
1.建设自然生态保护区,保障基本生态安全。构建“两带多片区”的生态空间格局。“两带”指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黄河沿线湿地保护带。 “多片区”指沙湖鸟类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级水源地及镇朔湖、威镇湖、翰泉海等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其他保护区的核心区等严禁开展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全面提升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管控和保护水平。“生态保护红线”在划定过程中要与自然生态保护区相衔接,合二为一,以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空间,保障生态安全底线。
2.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确保工业环境安全。优化顶层设计,构建可循环生态型工业园区。按照空间规划要求,根据生态红线和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指导完善园区规划布局,促进各类产业集群发展,壮大规模,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加强工业园区大气污染全防全控,充分发挥产业的集聚和生态效应,逐步建设生态经济产业链。按照“做大做强、扶持龙头、项目带动、扩大增量、优化存量、延伸链条,节能减排、循环发展,化解过剩、淘汰落后”的调整转型方式,突出美丽平罗特色。
加快园区公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2017年底,工业园区全部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确保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到2018年底,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加强工业园区内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废物循环利用,形成工业生态链。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第三方运营模式。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建立环境应急平台,实现企业、园区、政府互联互通、应急联动。积极推动园区涉重金属、化工、危化运输、危废处置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3.建设县城生态宜居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县城禁燃区及周边不再审批新建、改建、扩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和高污染生物质燃料项目。严禁销售、使用硫分大于0.8%,挥发份大于15%的劣质煤。依法全面加强建筑施工扬尘、噪声管控,及时从严查处涉及建筑施工扬尘、噪声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机动车噪声管控,划定机动车禁止鸣笛管控区;全面加强生活、娱乐噪声管控,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一是焦化、砖瓦、烧结工艺全部建成脱硫装置;2018年底水泥、焦化等行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是重点做好水泥、砖瓦、碳素等行业烟粉尘治理设施的改造,开展重点企业烟粉尘减排,加大电石、铁合金等行业无组织逸散烟气治理力度,推广使用高效除尘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扩容升级改造。三是加大燃煤锅炉的治理和管理。开展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等烟气提标治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进一步扩大县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淘汰县城规划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严禁再审批建设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快“煤改气、煤改电”进程,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园区集中供热、供汽。四是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和治理设施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金属冶炼及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继续推进煤改新能源,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工业生产中的使用比例,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调查与治理工作,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017年底前,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3.加强扬尘治理。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煤场及道路运输扬尘环境管理。落实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及洒水喷淋措施;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落实环卫防尘措施。采取种植阔叶树木、喷淋、遮盖等措施吸附阻隔工业粉尘。工业园区推广机械化低尘清扫方式控制道路扬尘,加大洒水频次,园区内大型物料堆场须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加强矿区扬尘污染控制。
4.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车辆源头管理与执法力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报废进度,淘汰全部“黄标车”。2017年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加强在用机动车年检,确保机动车环境保护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5.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加大宣传力度,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等生物质露天焚烧。积极推广秸秆还田、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技术,推广建设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建立秸秆收集和物流体系,开展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把秸秆转化为优质饲料。
6.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制定平罗县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和预警预报制度,实现对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数据的管理和共享、空气质量数值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和信息发布。
统筹黄河沿线工业和城镇污染治理,加强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及主要湖泊、排水沟等地表水综合治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黄河两岸生态环境,加强污染源、入黄排污口管理,园区工业废水必须经过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重点企业废水深度处理,提高中水回用,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重点流域开展水环境质量控制。
1.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围绕重点行业的污染特征、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指标,建立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业企业防控体系,推动污染减排从末端向中端和前端延伸,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严禁审批、设置直接入河湖排污口;所有新建企业必须按其产业性质核准后进入相应工业园区,实行统一管理。二是严格总量控制,推进污染治理。严格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新建项目工业水污染物新增量限值审批制度,实行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域和企业,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三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推进重点企业废水深度处理。2017年年底前,焦化企业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制药、农药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取缔直接入河流、湖泊、排水沟的企业直排口,各涉水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进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提高中水回用,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四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降低污染物排放。实施清洁生产方案,从源头到末端减少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全县焦化、化工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五是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实现区域内水资源利用最大化,污染物排放量最小化。六是切实加强对各重点企业源头污水处理设施、装置改造,完善污水处理系统。
2.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加强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平罗县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要在2017年底前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所有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必须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现有污水处理厂逐步增加除磷、脱氮工艺,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现有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要统筹兼顾,配套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实施污水处理厂湿地氧化塘建设项目,采用氧化塘、人工湿地等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与监管,严禁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污水。提高城市中水回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全县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3.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重点入黄排水沟2016-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并不断深化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加强对重点河湖水污染防治。开展黄河流域平罗段重点区域排水沟环境综合整治,对生活、生产废水及农田退水进行深度治理,有效改善三排、三二支沟、五排等县域范围内主要水体水质。强化对湖泊水体富营养化的防治,遏制湖泊水体富营养化,保障重点湖泊水生态安全,加强对湖泊沿岸工业污染源监管;沙湖旅游区内餐饮企业、居民区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改善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对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设施、标识与警告设施。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工程,取缔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污染源,以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涵养为核心,种植适宜于当地生长环境的树种,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使土地得到自然恢复并加以人工建设,提高水土涵养功能。二是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全县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储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及时实施封井回填。三是加强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事故风险防范能力,加大饮用水水源地预警体系建设,避免或防止饮用水源污染,定期开展水源地应急演练,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四是加强饮用水后备水源地建设,划分后备水源地保护区和管网建设。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着力促进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以危险废物、重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及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提高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和处置水平,继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场地、化学品的环境监管,严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
1.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水平。结合国家关于完善和落实有关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有关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拓宽综合利用产品市场,主要治理内容包括: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推行清洁生产工艺。通过技术改进、降低能耗和原材料消耗等方式,改变传统粗放式发展模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主要围绕高耗能产业、煤炭深加工产业、建材化工、新型材料以及精细化工五大类产业进行循环产业链构建,在电力及热力供应、冶金等行业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降低粉煤灰、煤矸石、燃煤炉渣等废物产生量,进一步挖掘工业固废减量化潜力。二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控制。加快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置体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污染防治责任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全过程监管等制度。三是加快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机制建设。加大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业园区工业循环经济及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按照“合理规划、安全处置”的原则,力争做到每个工业园区至少建成一个工业固废填埋场,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和再生利用水平。继续做好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拓展一般工业固废筑路、回填、复垦以及混凝土搅拌、生产肥料等综合利用新途径。
2.提高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水平。督促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强化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为。加大对重点企业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督力度,建立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到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分别稳定保持在90%和95%以上。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全面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2017年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覆盖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3.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一是加快实施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升级改造垃圾收集房、公共卫生间,购置大型市政、环卫作业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二是建立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提高垃圾填埋场二次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生活垃圾源头管理能力,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三是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环卫作业运营。
4.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对工业、城镇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实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17年底前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2020年底前全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1.加强城市环境噪声治理。以县城区主要噪声污染源为重点,加强交通、施工、社会生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以及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等措施,改善市域城镇建成区声环境质量。加强施工噪声申报管理,实施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管理力度,完善噪声敏感区保护制度,明确敏感区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大敏感区声环境质量改善力度。
2.加强城市油烟、异味整治。推广油烟净化及节能技术,加强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管理;推广环保烧烤炉具使用,整治露天烧烤,解决城市餐饮油烟排放问题。加大室内餐饮业经营单位和加油站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及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室内餐饮经营单位。重点对产生异味的污染源开展整治,加大对恶臭气体的监测力度。
3.建设城镇生态人居体系。抓好城镇规划,做到分区科学,布局合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发展节地、节水、无污染的生态建筑;加强城镇建设与管理,改善城镇生态系统,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加强县城绿色廊道和公共绿地建设。重点做好道路两侧绿化,加强对县域内第三排水沟、第五排水沟河岸带以及天然湖泊湖岸带绿化,达到环境美化功能与护岸、减污、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相结合的目的。
(六)深化农村环境保护,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1. 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成果,健全农村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及运行维护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运行管理投入力度,切实将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到2020年,全县农村中心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开展农村自然生态保护与生态示范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化生态乡镇、文明生态村示范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弘扬生态文明,改善人居环境。已获得“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的乡镇(村),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广示范创建的典型成功经验,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3.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启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全面掌握水源地及周边污染源等情况,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统筹规划备用水源地选址布局。明确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职责,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水源地环保设施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制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与管理,严格农村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防止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定期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优先解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问题,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到2020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提高农业污染防治水平,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缓释肥,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立体防控体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长效治理,开展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项目,划定畜禽禁养区域、优化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发展生态养殖模式。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的粪污贮存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0%,30%的养殖专业户实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和利用。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有效减少畜禽粪便堆积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到2020年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
1.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加强对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沙湖自然保护区等县域内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监管,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趋势。加大对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控制资源开发活动,并采取生态恢复工程对自然保护区内受到破坏的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在沙湖等重点旅游区划定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加快推进沙湖自然保护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2.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一是积极防治农用土壤污染。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土壤污染类型、分布、范围、程度和污染物种类、来源。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加强农田地膜回收和再生利用;严格禁止使用未达到《农业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回灌农田;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减少由于化肥过量使用造成的土壤污染。二是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土壤污染整治力度。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控,针对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对县域土壤污染严重区域,加大整治力度,对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
1.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从调整产业布局和结构入手,对潜在环境危害和区域环境特征选择环境要素进行调查与分析,逐步淘汰高污染、高排放、高毒等高风险生产工艺,降低区域环境风险水平。对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分类管理。严格控制辖区内新建涉及重金属项目,加快推进涉重金属企业工艺改造,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清洁生产、污染物治理等措施,有效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0%,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均不超过2015年水平。开展重点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动态评估环境风险登记,实施分级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
2.强化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全县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针对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业及其相关企业制定完善分行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企业、部门突发环境事件预案报备制度、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和救援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各层次环境应急、救援演练,提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处置装备以及应急监测、处置人才队伍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环境风险管控与环境应急响应。到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和备案率达到100%。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和备案率达到100%,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加强辐射污染源监管。建立和健全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并按照国家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法规和标准,严格放射源的使用管理。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加强放射性废物管控,确保闲置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率达到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1.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完善环境监察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环境监管保障,理顺环境监管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建立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源排查与专项整治,确保环境安全。
2.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察管理水平。要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要求,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大力提高我县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监察装备配备,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升级环境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提升环境监察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实现对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的全方位监管。
3.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及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环境信息能力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地方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通过环境管理数据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在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以及移动执法全覆盖等项目建设,建立“互联网+环境管理”智慧环保业务平台,集成行政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信息、污染减排、办公系统、一企一档,以环境信息数据为支撑,增强环保部门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管理能力。
进一步拓宽公众获取环境信息渠道,继续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化制度,广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状况,加大促进执法决策公开化和执法过程民主化,为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提供良好条件。
4.加强环境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围绕重点环保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加大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重大科技活动支持力度,有效实施环保重大科技专项,落实环保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环保领域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科技创新现实支撑力。积极培育环保领域科技型企业,大力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1.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化建设。逐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在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工业园区污染状况;在主要排水沟交接断面、重要湖泊湿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逐步构建水质断面安全预警应急系统,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认真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加快应急监测及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建设。
2.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按照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加快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相关规划,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环境应急监测、核与辐射监测等能力建设,提高样品采集、实验室测试分析及现场快速分析测试能力。
五、“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及资金来源
(一)重点建设项目
结合规划重点领域和监管重点,根据现阶段对平罗县环保工程项目的整理,筛选出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涉及7个方面的重点项目、水污染防治工程涉及6个方面的重点项目、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涉及2个方面的重点项目、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涉及2个方面的重点项目、固体废物治理与风险防控工程涉及4个方面的重点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涉及4个方面的重点项目、环保科技与产业发展涉及2个方面的重点项目,共计七大类53个重点项目,总投资约36.37亿元。(重点工程项目详见附表)其中: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能源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重点行业烟气治理、扬尘治理、VOC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20个重点工程项目,投资约17.4亿元。
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饮用水源保护、黑臭沟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水回用工程、农村和农业污染方面的12个重点工程项目,投资约11.8亿元。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土壤环境状况基础调查项目、土壤修复示范工程方面的2个重点工程项目,投资约600万元。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包括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生态修复方面的2个重点工程项目,投资约7000万元。
固体废物治理与风险防控工程包括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污泥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面的7个重点工程项目,投资约5.45亿元。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包括环境监察信息化能力建设、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方面的8个重点工程项目,投资约6200万元。
环保科技与产业发展包括重大环保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环保第三方治理市场培育、环保产业能力建设方面的2个重点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1.政府投资。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县政府环保投入每年增幅不低于本级财政总支出增幅。提高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运作效率,推动全县保产业大发展。
2.企业投资。工业污染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 的原则,由企业负责。其中现有污染源治理投资由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要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新改扩建项目环保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3.社会投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手段,引导社会加大投入第三方治理,积极开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等,在成熟环境保护领域积极推广PPP投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一)组织保障。“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是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强化部门和地方协调管理,明确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环境准入否决性条件负面清单。明确政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职责和环境保护职责。坚守科学发展和生态环保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之路。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二)政策保障。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完善环保法规体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强化环保执法;制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和节约能源的优惠政策,利用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企业自愿实施环境管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完善经济激励机制,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提供资金保障;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协调解决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带来的重大环境问题;倡导绿色消费,加强环保科研,吸引公众参与,建立流域补偿机制,鼓励投资环保事业。
(三)机制保障。建立和完善综合决策机制、综合执法机制以及综合推进机制。深刻把握环境管理转型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绩效评价制度、损害赔偿制度,着力构建政府有为、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市场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体制。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专业队伍和群众相结合的工作路线,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建立环境诚信制度,公开环保政务信息、扩大公民对生态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科技保障。加强生态保护技术和生态破坏恢复治理技术研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围绕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
(五)投入保障。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项目优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使用,并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逐年度增加县本级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环保资金,大力推进淘汰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黄标车淘汰、秸秆禁烧、水源地保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排平罗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以及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积极探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参与污染防治,调动全社会参加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增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性。
附件:平罗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平罗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单位:万元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 | “十三五”目标任务 | 备注 | |||
计 划 投 资 | 新增能力效益 | ||||||||
合 计 | -- | 363700 | 363700 | ||||||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 | 174400 | 174400 | ||||||
(一)能源结构调整 | -- | 86000 | 86000 | ||||||
1 | 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 | 1.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及供热管网,实现用热、用汽企业集中供热,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的零散燃煤锅茶炉。 2.建设宁夏晟晏实业集团供热站项目。 | 2016-2020年 | 60000 | 60000 | 减少区域内小锅炉分散式污染,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节能减排,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2 | 燃煤锅炉淘汰及集中供热工程 | 1.加快煤改清洁能源步伐,逐步淘汰县城规划区及工业园区内20蒸吨以下非热电联产燃煤锅炉。 2.建设平罗县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 2016-2018年 | 20000 | 20000 | 减少区域内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节能减排,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3 | 配煤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1个大型全封闭配煤中心,形成覆盖所有城中村、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 | 2016-2018年 | 6000 | 6000 | 推广洁净煤使用,减少原煤、散煤燃烧污染,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二)产业布局优化 | 1000 | 1000 | |||||||
4 | 落后产能淘汰工程 | 对电石铁合金等行业企业落后产能及装备实施淘汰。 | 2016-2020年 | 1000 | 1000 | 结构减排,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三)重点行业烟气治理 | 34400 | 34400 | |||||||
5 | 火电厂发电机组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工程 | 对平罗吉青矸电、宁夏天瑞热制供有限公司等自备电厂发电机组配套脱硫、脱硝设施,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 2016-2018年 | 10000 | 10000 | 减少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 | |||
6 | 20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工程 | 全县5家8台共175蒸吨燃煤锅炉进行高效脱硫、除尘技术改造,新建低氮燃烧或脱硝设施,废气排放口配套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 | 2016年 | 1600 | 1600 | 减少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 | |||
7 | 矿热炉烟气综合治理工程 | 对20家电石、铁合金企业矿热炉有组织、无组织烟气进行综合治理,达到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2016-2017年 | 6000 | 6000 | 减少生产过程中烟粉尘排放,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8 |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 | 宁夏大地化工有限公司新建水泥孰料生产线烟气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 | 2016-2017年 | 2000 | 2000 |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9 | 冶炼烧结烟气治理工程 | 对全县烧结企业脱硫、除尘设施改造,有效降低二氧化硫及烟尘的排放强度。 | 2016-2017年 | 2000 | 2000 | 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大气污染 | |||
10 | 石灰窑炉烟(粉)尘综合治理工程 | 对全县所有石灰生产企业回转窑烟道旁路进行封堵,对除尘设施进行改造,提高除尘效率,除尘灰实现集中收集卸灰,不产生二次扬尘。 | 2016年 | 1000 | 1000 | 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大气污染 | |||
11 | 煤矸石制砖企业烟气综合治理工程 | 对新型建材生产企业隧道窑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 2016 -2018年 | 1800 | 1800 | 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大气污染 | 在线监测达标排放 | ||
12 | 活性炭、碳化硅行业烟气综合治理工程 | 活性炭企业炭化、活化尾气全部实施余热利用,取缔燃煤锅炉,配套炭化炉烟气脱硫设施;碳化硅行业推广烟气余热回收综合利用。 | 2016-2017年 | 10000 | 10000 | 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大气污染 | |||
(四)扬尘治理 | 27000 | 27000 | |||||||
13 | 县城裸露地面治理工程 | 对县城规划区内裸露地面及时进行绿化,公众活动场所采取场地硬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2016-2020年 | 5000 | 5000 | 有效控制城市裸露地面扬尘,减少大气污染 | |||
14 | 道路扬尘控制工程 | 采购道路机械清扫车辆,对县城建成区道路及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工业园区道路全部采取机械化吸尘、洒水喷雾措施,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85%以上,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 | 2016-2018年 | 2000 | 2000 | 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减少大气污染 | |||
15 | 重点行业工业堆场粉尘综合治理工程 | 对全县水泥、焦化、冶金、化工、煤炭加工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扬尘和装卸粉尘进行综合治理。 | 2016-2018年 | 10000 | 10000 | 减少原辅材料堆放、装卸环节粉尘污染,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16 | 矿山开采及渣土场扬尘污染治理工程 | 对全县露天采挖和运输现场及露天渣土场采取喷雾降尘、覆土绿化等措施,实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 2016-2020年 | 10000 | 10000 | 有效控制露天矿开采及渣土场扬尘污染,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五)VOC控制 | 13000 | 13000 | |||||||
17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 | 石化、煤化、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制定治理方案,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有效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 2016-2020年 | 10000 | 10000 | 减少石化、煤化、医药化工行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18 | 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 全县加油站、油罐车增上油气回收系统,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 2016-2017年 | 3000 | 3000 | 减少加油站、油罐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六)机动车污染防治 | 10000 | 10000 | |||||||
19 | 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 | 逐步淘汰黄标车;基本淘汰服务年限长、残值高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进行SCR改造;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形成完善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行国IV排放标准。 | 2016-2020年 | 10000 | 10000 | 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 |||
(七)农业秸秆综合利用 | 3000 | 3000 | |||||||
20 | 秸秆综合利用防焚烧工程 | 通过实施秸秆制成型燃料、秸秆用作肥料、饲料、生物质发电等综合利用项目,防止秸秆焚烧污染。 | 2016-2020年 | 3000 | 3000 | 减少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提高秸秆资源利用水平 | |||
二、水污染防治工程 | 118000 | 118000 | |||||||
(一)饮用水源保护 | 3000 | 3000 | |||||||
1 | 平罗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 | 完成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估项目;开展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农村面源污染防控工程、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保护区建设项目,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废弃建筑物进行清理,设置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水源涵养林项目。 | 2016-2020年 | 2000 | 2000 | 保护水源地水质,保证居民用水安全 | |||
2 |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改善工程 | 通过推广绿色农业种植技术,推进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试点示范工程。针对农村水源地水质氨氮及氟化物超标问题,对现有的农村水源地取水系统进行改造,安装水质净化装置。 | 2016-2020年 | 1000 | 1000 | 保护水源地水质,保证农村居民用水安全 | |||
(二)黑臭沟道治理 | 30000 | 30000 | |||||||
3 | 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 对第三、第四、第五排水沟、三二支沟进行沟道清淤、岸坡综合整治,封堵企业直排口,规范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都思图河环境综合治理。 | 2018-2020年 | 30000 | 30000 | 全面提升第三、第四、第五排水沟、三二支沟水质 | |||
(三)工业污染治理 | 54000 | 54000 | |||||||
4 |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1.建设宁夏精细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中水厂及配套管网; 2.建设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 2016-2020年 | 40000 | 40000 | 减少水污染物排放,节约水资源,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
5 | 焦炭生产企业干法熄焦改造项目 | 对焦化生产企业熄焦工艺进行改造,减少焦化废水产生。 | 2016-2017年 | 4000 | 4000 | 减少水污染物排放,节约水资源,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
6 | 垃圾处理场渗漏液处理项目 | 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漏液进行处理处置,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 2020年 | 10000 | 10000 | 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7000 | 7000 | |||||||
7 | 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对平罗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并完善集污管网。 | 2016-2018年 | 5000 | 5000 | 减少城镇污水处理厂COD、NH3-N等水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
8 | 工业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建设项目 | 完成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内新安科技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 | 2016-2020年 | 2000 | 2000 | 减少城镇污水处理厂(站)COD、NH3-N等水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
(五)中水回用工程 | 14000 | 14000 | |||||||
9 | 县城中水回用管网扩建工程 | 对平罗中水厂中水回用管网进行扩建。 | 2016-2020年 | 5000 | 5000 | 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
10 | 企业污水处理站中水及高盐废水处理回用工程 | 1.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同时建设二期污水处理站项目,配套建设900m³/日中水处理系统; 2.建设高盐废水处理设施,实现高盐废水零排放。 | 2016-2020年 | 9000 | 9000 | 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降低黄河平罗段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
(六)农村和农业污染 | 5000 | 5000 | |||||||
11 | 三排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第三排水沟沿岸村镇集污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三排沿岸规模村镇集污及污水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流域沿岸建设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工程。 | 2016-2020年 | 5000 | 5000 | 改善三排、五排流域水环境 质量 | |||
12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站改造工程 | 1.在全县畜禽养殖场开展污染治理,畜禽粪便等综合利用。 2.完善农村污水处理站和垃圾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 2016-2020年 | 5000 | 5000 | 有效减少畜禽类粪便堆积造成的环境污染、改善流域水质 | |||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 600 | 600 | |||||||
(一)土壤环境状况基础调查项目 | 100 | 100 | |||||||
1 | 土壤现状调查和评估项目 | 对全县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估,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 2016-2020年 | 100 | 100 | 摸清土壤环境状况,为土壤环境保护提供技术依据 | |||
(二)土壤修复示范工程 | 500 | 500 | |||||||
2 | 农用残留地膜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农用残留地膜回收及综合利用处置设施。 | 2016-2020年 | 500 | 500 | 改善和保护土壤环境 | |||
四、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7000 | 7000 | |||||||
(一)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 2000 | 2000 | |||||||
1 | 国家公园建设试点项目 | 建设镇溯湖湿地公园。 | 2020年 | 2000 | 2000 | 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 |||
(二)生态修复 | 5000 | 5000 | |||||||
2 | 平罗县威镇湖人工湿地专项治理工程 | 建设污水处理厂湿地氧化塘。主要建设内容有配水塘、厌氧塘、好氧塘、人工湿地、人工快渗系统、房建、硬化道路和绿化工程。 | 2016-2017年 | 5000 | 5000 | 改善流域水质,修复流域生态 | |||
五、固体废物治理与风险防控 | 54500 | 54500 | |||||||
(一)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 | 1000 | 1000 | |||||||
1 | 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县级环境监控中心,涵盖全县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终端和从企业到市、县(区)环保局再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环保专网,以及1个覆盖全县的环保办公自动化系统。 | 2016-2020年 | 1000 | 1000 | 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 |||
(二)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1500 | 1500 | |||||||
2 | 重金属污染场地、废渣污染修复治理工程 | 对重金属污染场地、废渣污染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对土壤进行现状监测、分析及环境质量评价;划分污染区块并筛选工程等治理方案。 | 2016-2020年 | 500 | 500 | 修复治理生态环境,防控环境风险事故 | |||
3 | 大型化工园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管理示范区建设 | 对大型化工园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制定详细的风险防控方案;加强老化工集中区的升级改造和现有化工企业的搬迁。 | 2016-2020年 | 1000 | 1000 | 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预警应急能力和水平,防控环境风险 | |||
(三)污泥无害化处置 | 2000 | 2000 | |||||||
4 | 平罗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 针对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处置设施,解决全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问题。 | 2016 -2020年 | 2000 | 2000 | 通过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解决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问题 | |||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 50000 | 50000 | |||||||
5 | 工业园区工业循环经济及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1.依托火电企业产生的脱硫石膏,新建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利用脱硫石膏制造墙体材料及水泥等。 2.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利用火电企业产生的粉煤灰特性,建设年消耗30万吨粉煤灰超细粉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地板砖、墙体材料等。 3.宁夏吉元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工业废渣生产墙体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4.宁夏恒宇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及城市污泥项目。 | 2016-2018年 | 20000 | 20000 | 通过建设工业循环经济及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对粉煤灰、电石渣、脱硫石膏等进行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减对环境的污染 | |||
6 | 工业园区固废无害化处置场项目 | 1.建设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场,年处置固废300万立方米,设计年限20年。 2.建设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场,规划容积650万立方米,设计填埋量为80万吨/年,设计使用年限8年。 | 2016-2017年 | 20000 | 20000 | 通过建设集中式工业固废处置场,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问题,彻底杜绝工业固废乱堆乱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 |||
7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填埋场项目 | 在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崇岗煤炭集中服务区建设集中式的工业固废处置场及其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填埋场,解决无害化填埋问题。 | 2016 -2020年 | 10000 | 10000 | 通过建设集中式的工业固废处置场,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问题,彻底杜绝工业固废乱倒乱堆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 |||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6200 | 6200 | |||||||
(一)环境监察信息化能力建设 | 1800 | 1800 | |||||||
1 | 平罗县环境保护数据平台 | 以石嘴山环境保护数据大平台为依托,围绕建设大数据基础环境支撑平台、大数据信息资源中心平台、大数据对内综合业务平台、大数据对外信息交互平台以及大数据综合决策分析平台等,整合现有业务系统及“十三五”期间拟建立的行政审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业务及能力项目。 | 2016-2020年 | 1000 | 1000 | 实现数据统一采集、集中管理的基本业务要求;实现复杂的统计分析、领导决策等联机分析功能。并可通过与历史数据的结合,使用于分析的数据更加完整,提供准确、有用、高效的决策信息;增强环保部门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能力,提高环保部门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为各项环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 |||
2 | 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 建设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 2016-2020年 | 800 | 800 | 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 |||
(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 600 | 600 | |||||||
3 | 环境监察管理能力达标化建设 | 县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国家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 | 2016-2020年 | 600 | 600 | 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 |||
(三)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3700 | 3700 | |||||||
4 | 平罗县地表水自动监测网全覆盖能力建设项目 | 在排水沟交界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布水质预警预报。 | 2016-2020年 | 1000 | 1000 | 加强水质监测网络覆盖面,提升水质监测、传输及预警能力 | |||
5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开展对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噪声监督性监测、竣工验收监测等的监测,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水生态监测,进一步拓展监测项目,提高监测能力。 | 2016-2018年 | 500 | 500 | 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城市环境噪声监测水平 | |||
6 | 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能力建设项目 | 对县城区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升级,监测项目为PM10、PM2.5、SO2、NO2、O3、CO,为环境管理和县城区空气质量考核提供数据支持。 | 2016年 | 200 | 200 | 提高工业园区空气监测水平,改善区域环境 | |||
7 | 重点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 1.对具备安装条件的重点监控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老化需更换的在线监控设施进行更换。 2.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生产设施安装工况分析装置,从生产源头到生产末端进行全方位监控,全面掌握其生产工况与环保设施运行的匹配情况,全面掌握企业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数据。 | 2016-2020年 | 2000 | 2000 | 全面掌握企业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为污染防治、控制、治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 |||
(四)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 100 | 100 | |||||||
8 16 | 环境保护宣传能力建设 | 构建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按标准配置所需设备及业务用房。 | 2016-2020年 | 100 | 100 | 提高环保宣传教育能力 | |||
七、环保科技与产业发展 | 3000 | 3000 | |||||||
(一)重大环保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 | 1000 | 1000 | |||||||
1 | 推广实用环保技术和装备 | 加强减排和治污技术研发与科研成果转化,突破废气超低排放、低温SCR脱销等技术,开发应用有利于减少污泥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和废水治理技术。 | 2016 -2018年 | 1000 | 1000 | 实现研究产品成果转化,为环保治理提供有效支持 | |||
(二)环保第三方治理市场培育 | 2000 | 2000 | |||||||
2 | 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 | 充分利用水泥、建材和冶金企业消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开发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底泥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技术与装备。 | 2016-2020年 | 2000 | 2000 | 为实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供技术装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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