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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6-4882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26日
标  题: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平罗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办理自治区政府及各厅局、市政府及各部门和其他县、市(区)发送县政府的公文。

  3.研究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驻平区(市)属各单位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并按审批意见协调落实。

  4.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并协调部门落实决定事项。

  5.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以及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

  6.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处置和宣传培训工作。

  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行政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指示。

  8.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政务信息收集、审核、编印、上报工作,并向区、市政府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10.负责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工作。

  11.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履行对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拟订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罚没职权确认证、行政执法证件,协调法律顾问团做好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13.负责外事、侨务工作,按有关规定承办对外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

  14.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平罗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办法。

  2.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管理全县事业机构编制工作。

  3.研究提出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或报批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协调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协调县直部门之间以及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机构的资格认可进行审查。

  5.负责审核县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编制、人员结构及领导职数配备、调整变动等事项。

  6.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指导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工作。

  7.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法规、规章、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和监督惩处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新增人员的控编、列编手续;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核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工作人员的事宜。

  9.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县级各类行政审批、收费事项、政务服务公开等业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办理和服务。

  3.负责规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类事项的办理运转流程、环节、时限,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进驻各窗口延伸服务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4.负责代办窗口日常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内外投资者向未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递交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国内外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办服务。

  5.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多个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联审联办工作,协调督查审批项目的审批运转情况。

  6.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受理投诉;统计、通报各窗口业务办理情况。

  7.负责指导、监督、考核乡(镇)、村(社区)民生服务中心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

  8.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建设和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1.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4名(含法制办公室,县政府领导职数按实际在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总数中单列),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机关后勤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5名。目前实有30名,其中:在职30名,合同制工人8名,女职工5名,政府聘用人员0名,临时工1名(法制办)。车辆编制12辆(含法制办1辆),实有车辆13辆。

  2.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含平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参公事业编制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其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人)。目前实有9人,其中:在职9名,合同制工人1名,临时工0人,女职工3人,政府聘用人员0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3.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额预算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目前实有7人,其中:在职7名,女职工3人,政府聘用人员0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收入总预算21367127.72元(政府办18396491.63+法制办664728.01+编办1223063.24+政务服务中心1082844.84),比2015年预算增加[(2016年政府办18396491.63+法制办664728.01+编办1223063.24+政务服务中心1082844.84)-(2015年政府办9493648.06+法制办520088.98+编办899657.64+政务服务中心764801.44=11678196.12元)]=9688931.6元,增长82%。增长主要原因:1、干部职工工资调整;2、养老金制度改革,全员增加养老金及职业年金;3、社会保障支出增加;4、春节慰问资金增加;4、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费用增加。

  2016年支出总预算21367127.72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9688931.6元,增长82%。增长主要原因:1、干部职工工资调整;2、养老金制度改革,全员增加养老金及职业年金;3、社会保障支出增加;4、春节慰问资金增加;4、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费用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21367127.72元(政府办18396491.63+法制办664728.01+编办1223063.24+政务服务中心1082844.84),其中:经费拨款21367127.72元(政府办18396491.63+法制办664728.01+编办1223063.24+政务服务中心1082844.84),纳入预算管理21367127.72元(政府办18396491.63+法制办664728.01+编办1223063.24+政务服务中心1082844.84)。

  (三)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预算21367127.72元(政府办18396491.63+法制办664728.01+编办1223063.24+政务服务中心1082844.84),其中行政运行19282579.04元(政府办、法制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占全年预算的90%;住房保障支出529237.68元(政府办、法制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占全年预算的2%;社会保障支出555311元(政府办、法制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占全年预算的7%;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2016年预算和我办“三公经费”控制数,现我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控制数上限1121299.38元(政府办、法制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其中公务接待费181417元(政府办、法制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车辆维护运行费924305.74元(政府办、法制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15576.64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89704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计划采购40台(件)(政府办、法制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其中:办公设备30台,家具 10件。

  本年度使用采购资金200000元(政府办、法制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其中:财政拨款200000元(政府办、法制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七、附件

  1、2016年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表

  2、2016年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支预算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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