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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5-000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平罗县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5〕19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平罗县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5〕19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2025年平罗县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7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平罗县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以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全县各行业用水安全,依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宁水资发〔20252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宁水资发〔20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情实际,现编制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方案如下:

一、分配原则

一是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严格落“四水四定”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2025年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各乡镇、各水源、各行业的取用水指标,严格管控取水总量。

二是统一调度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全县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及调度,各行业用水直接细化到用水户及干渠直开口。通过统筹调度与县乡(镇)分级管理相结合,实现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精准调度。

三是水价改革与水权交易相结合。各乡镇及其他受水单位以分配的水量为基础,合理安排各村各受水支渠的水量配置,在满足本区域灌溉需水的条件下鼓励开展水权交易活动,以促进县域工农业发展。

四是依法管水和科学治水相结合。依法加强取用水活动监督,规范用水户的取用水行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

二、分配方案

(一)自治区分配平罗县取水量情况

2025年自治区分配平罗县总取水量84300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51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3200万立方米、农业取水量74620万立方米、生态取水量为4970万立方米。

(二)县域内各行业用水量分配计划

1.农业灌溉用水分配计划

2025年自治区分配给平罗县农业灌溉取水指标为74620万立方米。其中:干渠取黄河水为63138.29万立方米,干渠直开口用水量为55554万立方米(其中:唐徕渠灌域用水量为22674万立方米、惠农渠灌域用水量为32840万立方米、西干渠灌域用水量为40万立方米),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取用水量为7555.7102万立方米、水投三棵柳畜禽养殖取用黄河水316万立方米、黄河支流100万立方米(崇岗境内)、地下水取用水量276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取用水量750万立方米。

1)唐徕渠灌域水量分配计划:分配灌域干渠直开口用水量为22674万立方米。根据各乡镇在本灌域作物种植结构面积和鱼池养殖面积,按照定额分配到乡镇场及各村和各直开口支斗渠。本灌域作物面积29.8923万亩、鱼池养殖面积0.5982万亩,分配夏秋灌水量为19192万立方米,冬灌水量为3482万立方米(见附件2)。

2)惠农渠灌域水量分配计划:分配灌域干渠直开口用水量为32840万立方米。根据各乡镇在本灌域作物种植结构面积和鱼池养殖面积,按照定额分配到乡镇及各直开口支斗渠。本灌域作物种植面积59.0828万亩、鱼池养殖面积0.0725万亩,分配夏秋灌水量为25980万立方米,冬灌水量为6860万立方米(见附件3)。

3)平罗县西干渠灌域水量分配计划:分配灌域干渠直开口用水量为40万立方米,渠灌面积为0.3750万亩(夏秋灌不取水),按冬灌定额水量配水量为34.6797万立方米(见附件4)。

4)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取水计划:2025年全县共有11个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泵站和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分配取水许可量为7555.7102万立方米,作物种植灌溉面积20.4071万亩(见附件5)。

5)畜禽养殖用水计划:分配宁夏水投平罗县水务有限公司三棵柳泵站取用黄河水316万立方米,主要用于河东地区畜禽养殖用水(见附件6)。

6)农业地下水用水计划:全县分配农业地下水取水指标为2760万立方米,涉及用水户159户,抗旱应急机井取用地下水实行台账用水统计管理(见附件7)。

7)非常规水农业用水计划:非常规水使用指标为900万立方米,分配750万立方米用于太沙工业园周边环境绿化、(见附件8)。

2.生活用水计划。全县生活用水指标为1510万立方米。其中分配平罗县德渊水务有限公司1125万立方米,平罗县德渊润农水务有限公司250万立方米,宁夏水投平罗县水务有限公司三棵柳泵站135万立方米(见附件6)。

3.工业用水计划。全县工业用水指标为3200万立方米。其中分配工业企业用水户154家核定取水许可量为2445万立方米、宁夏水投平罗县水务有限公司三棵柳泵站核定取水许可量655万立方米、非常规水工业企业循环利用100万立方米(见附件678)。

4.人工生态环境用水计划。全县人工生态环境取水指标为4970万立方米折算用水量为4406万立方米。其中:河湖湿地补水3784万立方米,分配沙湖用水量为3696万立方米,康熙饮马湖用水量为88万立方米;城乡生态环境用水270万立方米,分配宁夏水投平罗水务有限公司三棵柳泵站取用黄河水100万立方米,用于河东生态绿化用水,分配120万立方米地下水用于全县城乡生态绿化环境用水,分配非常规水50万立方米用于平罗县城及红崖子园区生态绿化用水;分配贺兰山东麓生态用水352万立方米,用于生态林用水(见附件6789

三、开停灌时间

(一)夏秋灌开停灌时间

唐徕渠322日开闸放水,95日停水;惠农渠423日开闸放水、831日停水;陶乐扬黄灌区420日开机灌溉,920日前停水。

(二)冬灌开停灌时间

唐徕渠1020日放水,1122日停水;惠农渠1023放水,1125日停水;西干渠1020日放水,1120日停水;陶乐扬黄灌区1025日开机灌溉,1125日停水。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一调度。各乡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作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四定”原则,确保全县水量分配计划方案执行到位;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切实管住用水,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农业用水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全县农业增产丰收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发挥用水组织作用,规范运行管理。各乡镇要指导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建设,维护用水秩序,按照分配的用水量合理安排引水、用水、管水、治水,并在灌溉管理期间最大限度地发挥在节约用水、依法依规收缴水费、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方面服务群众的作用,认真落实“一把锹”灌溉制度,积极拓宽水利经营范围,提高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效益和服务功能。

(三)加强设施维护巡查力度,保障供水安全。各乡镇及其灌溉服务合作社要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对引、蓄、提等水利设施工程提前做清淤整治、维修护理,避免用水过程中的跑、冒、渗、漏,做到有效节约水资源。并在取用水过程中组织开展渠道、沟道、蓄水池等巡查巡检,确保用水高峰期间渠沟道行水退水安全。做好旱情期间的沟水利用,切实提高沟水、湖水等水资源利用率;做好提水泵站、抗旱机井及抗旱流动泵调度管理,及时启动运行,应对抵御和缓解农业旱情。

(四)认真贯彻法规,坚持依法用水。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平罗县农业用水精准管护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等系列涉水管理法规制度,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黄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规条例,以法规制度保障管用水工作的落实,以此提高全民遵守水法意识,加大水行政和农业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取水、用水行为,进一步增强灌区群众保护水利设施,维护和建立良好用水秩序。

(五)执行奖惩制度,落实目标考核。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奖惩暂行办法》《平罗县农业用水精准管护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等关于实行阶梯水价、超水权用水累进加价、超定额用水征收水资源费、鼓励用水单位转让交易水权中获益等相关规定,落实奖补政策;要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切实管住用水,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予以奖惩。

  

附件:1.2025年平罗县各行业用水计划分配表

2.2025年平罗县唐徕渠灌域各乡镇村及直开口支斗渠用水量配水表

3.2025年平罗县惠农渠灌域各乡镇干渠直开口用水量配水表

4.2025年平罗县西干渠灌域冬灌水量配水表

5.2025年平罗县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计划表

6.2025年平罗县主要工业和城市逐月用水计划表

7.2025年平罗县地下水取水计划表

8.2025年平罗县非常规水计划表

9.2025年平罗县湖泊湿地生态补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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