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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18-858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2日
标  题: 【政策文件】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机构编制有关问题自查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18〕79号 有效性: 有效

【政策文件】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机构编制有关问题自查情况的报告

平市场监管发〔2018〕79号

  

  县编办: 

  根据《关于对机构编制有关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平编办发〔2018〕12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政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我局应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5名;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配置,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二)领导职务设置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派出机构由乡科级副职领导担任,内设机构科室科长由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担任,不存在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三)党政分设情况。我局党委书记、局长都由代正礼同志担任,不存在党政分设情况。 

  (四)机构名称设置情况。根据三定方案内容,批准我局设置派出机构10个,分别为:稽查大队、城关所、城郊所、黄渠桥所、沙湖所、姚伏所、崇岗所、陶乐所、灵沙所、红崖子所。内设岗位14个,分别是综合管理岗位、纪检监察岗位、政策法规岗位、财务装备岗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岗位、食品安全监管岗位、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行政审批岗位、质量与标准化计量管理岗位、市场规范管理岗位、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岗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岗位、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岗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岗位;我局均按照相关要求设定,不存在不按批准的名称设置机构的现象。 

  (五)机构设置及挂牌情况。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政办发〔2015〕33号)文件要求,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挂平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平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平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我局严格履行文件要求,不存在私设机构、私自挂牌问题。 

  (六)机构名称挂牌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容对内设机构进行挂牌,例如:综合管理岗位挂“综合管理岗”牌匾。按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综合管理岗位增挂“政务公开办公室”标志,服务用房按照相关要求张贴相应标志,不存在机构名称挂牌不规范问题。 

  (七)人员编制情况。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我局编制人数118名,其中行政编制99名,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制4名;目前在编人员109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91名,事业编制人员14名,工勤编制人员4名,不存在在编不在岗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我局将继续按照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保持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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