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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1〕30号
各所、队、室:
现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网格化
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药品“四个最严”要求,推动药品网格化监管“五项”制度科学高效运行,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办综〔2020〕73号)、《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药品“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市场监管〔2021〕1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十二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 为契机,以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和“四查十对一留痕”巡查制度为重点,完善药品治理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按章程做事、靠制度管人、用规范管行为的长效机制,提升药品治理能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确保药品监管“十四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强基础。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药品“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巩固药品“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成果,构筑药品安全“四梁八柱”监管体系和新时代药品“四化”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四查十对一留痕”巡查机制,促进药品监管所(室)规范化建设和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的使用率,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案件查办制度,形成体制顺畅、网格健全、协同高效、落实有力的监管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执法效能,为药品检查精准化、手段智能化、设施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存在问题及相应对策,成立“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代正礼任组长,县局副局长吴哲任副组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室、综合管理室、执法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室,负责统筹协调、资料汇总等工作,相关室(监管所)依据监管职责负责活动具体任务的协调落实和自评。
四、工作内容
(一)落实“全覆盖、差别化”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县局相关室、队及各市场监管所遵循条块结合、互动联合、密切配合的原则,落实三级网格监管责任和逐级督导责任,持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按照GSP、GUP“两个规范”要求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和巡查。进一步落实药品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施不同方式、不同频次的差异化监管,对疫苗、基本药物、特殊管理的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药品品种实行重点监管。(牵头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室,配合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稽查队)
(二)落实“清单制、记分制”药品风险隐患防控制度。按照“资源整合、综合监管、分工协作、全面覆盖”的原则,制定农村药品风险隐患清单,分区域、分类型、分品种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依托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对监管对象及任务进行分类精准派发,明确完成时限,市场监管所须及时认领检查任务并开展现场检查,按要求上传检查处理结果并进行任务销号。结合静态和动态因素定期集中开展记分统计,组织落实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及时上报企业风险等级和信用等级,作为下一年度分类监管任务派发依据,科学高效管控风险。(牵头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室,配合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三)落实“网格化、规范化”基层监管制度。将监管对象按市场监管所管辖区域划分成单元网格,明确药品网格监管人员及其“四查十对一留痕”巡查职责,用公开栏向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公开网格监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责任区域等信息。在市场监管所设置药品监管室,加大监管人员横向纵向交流,发挥传帮带作用,落实制度、人员、软件、设备、档案“五统一”管理要求。在前期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城关南区所和北区所确定示范所召开观摩会,推进全县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牵头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室,配合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四)落实“事权清、责任明”的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培训,强化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法治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进一步监督落实案件线索移交制度,集中建立案件移交登记台账,对日常检查、投诉举报、检验检测和转办交办的案件线索的办理、结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大违法案件的核审和质量评审监督,强化稽查报表报送时效及责任,监督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室,配合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室、市场规范与网络交易监管室、执法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落实“严格查、高效办”的稽查办案制度。将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办工作列入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开展“四查十对一留痕”专项稽查,主动搜集无证生产和违法购进药品、经营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案件线索,依法查处群众举报、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深挖藏在“地下”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发挥稽查执法在维护药品安全工作中的利剑作用。抓住日常监管、检验检测、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环节,梳理案件线索,以查办普通案件为突破口,提升大案要案稽查执法能力,提高案件查办质量,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裁量标准。及时全面公开处罚信息,及时、如实填报处罚统计数据。(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室,配合部门:执法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落实“抓培训、广宣传”的社会共治机制。以县局执法人员为管理主体,培育组建基层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协管员(信息员)分别与市场监管所形成一对一联系和沟通机制。落实季度例会、季度记分、季度巡查、季度培训“四季制度”和企业自查报告制度,定期通报“网格化”监管巡查检查情况和企业风险分级记分分值或分级结果,促进药品行业自律。建设“药品安全主题公园”,推广“阳光药店”微信服务小程序,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网格化监管效能、疫情防控和安全用药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宣传,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形成部门主导、主体规范、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牵头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室,配合部门:市场规范与网络交易监管室、各市场监管所)
五、实施步骤
结合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年度监管实际,药品“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从2021年2月下旬开始,2021年11月底结束。活动分为安排部署、学习自查、整改提高和活动总结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2月至3月)。根据该活动方案,各相关室、队、所明确活动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启动“制度落实年”活动。统一思想,对现行的药品监管、质量抽检、案件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进行整理,明确药品网格化职责,建立监管人员(附件1)及协管员(信息员)(附件2)台账,建立药品监管室,分解任务,对监管网格及制度体系进行完善。
(二)学习自查阶段(2021年4月至5月)。在全面系统学习药品网格化监管有关制度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认真查找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是否了解药品网格化监管全面性制度,是否熟知药品巡查制度,网格员是否精通本岗位制度。
(三)整改提高阶段(2021年6月至9月)。在自查的基础上,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为目标,制定出专项检查、稽查、督导、培训等工作计划并实施,联系执法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杜绝违规操作、增强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的措施办法,纠正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完善检查监督考核制度,防止制度虚设及制度落实不严的现象,坚持制度落实经常化,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严格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氛围。县局将于8月份对药品“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活动总结阶段(2021年10月至11月)。各市场监管所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制度效能发挥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于11月8日前将药品网格化监管人员(附件1)及协管员(信息员)(附件2)台账及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 活动情况对药品监管机制和相关措施进行修订改进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制度落实年”活动是巩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要正确认识开展 “制度落实年” 活动与落实2021年度药品监管工作任务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按照部署要求认认真真落实制度,科学安排,统筹兼顾,扎扎实实地做好监管业务工作,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市场监管所要主动认领“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任务,将药品网格化监管的组织架构、网格划分、监管职责、监督检查、协同合作等工作制度化、公开化,拿出具体工作措施和效果,依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制度落实年” 活动,切实把网格化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组织领导。在实施药品网格化监管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紧密衔接、协调互补。要层层抓落实,确保“制度落实年” 活动各项工作不走过场,不图形式,把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场监管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网格化监管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和药品“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年” 活动的环境和氛围。要在系统内培育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在系统外调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药品监管的积极性,合力推进我县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药品网格协管员(信息员)汇总表
附件1
药品网格监管人员汇总表
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
药品网格协管员(信息员)汇总表
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业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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