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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晨会学习重要内容,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30次,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宣传活动12次。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场监管系统落地见效。
(二)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法讲法用法述法,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习惯、法治责任意识。组织领导干部在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1次,沉浸式、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责任,抓实抓细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制定印发《2024年市场监管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实施“三堂历练”工程,依托“市场监管大讲堂”等载体开展理论讲堂,目前开展业务专项培训2场次;晨会学习宪法6次,民法典10次,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1次;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网”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法治监管”云课堂的在线法律法规培训各30学时,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1次,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1次,全面系统学习理论知识。
(四)认真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结合法律法规规章新立、修订、废止、失效和职能划转、调整等情况,对我局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我局原有行政职权共703项,此次共调整100项,修改职权78项,取消职权22项。调整后我局共有行政职权681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623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类17项。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制定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今年组织6名人员参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三是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将柔性执法融入到监管执法全过程,推进依法监管规范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融合,截至目前县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0件,从轻处罚108件,减轻处罚47件,切实提升执法质效和公信力。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依法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269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宁夏十公示系统”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年通过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将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予以公开。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局机关及乡镇市场监管所建立案件询问室,配备监控录像设备,且要求执法人员在所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实施强制措施、送达等环节全过程实施音像记录并将视频刻录光盘附到案卷中,着力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策法规室设置3名法制审核人员,其中两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目前审核案件283起,推进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七)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制定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等宣传节点,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治主题宣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等各类宣传活动63次,发放宣传资料6200余册,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强化以案释法,在微信公众号公布2023年度平罗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度食品、药品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入典型案例,11起案件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列入典型案例、27起案件被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列入典型案例。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抓好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有序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今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
(九)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一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司法局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各办案单位的案卷资料开展评查,从事实、程序、法律法规应用及裁量权使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有效规范行政执法。今年组织24名执法人员对91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总体情况良好。二是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常态化与检察院开展联合巡查,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督办核查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今年截至目前共收到11份检察建议书,1份检查意见书,已回复9份,剩余3份正在办理中。
(十)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28起,均为投诉举报人不服我局的处理回复或不予立案决定,以上答复均已回复完毕,回复率100%。今年以来行政应诉案件3起,其中1起确认我局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违法,1起当事人向自治区高院撤回再审申请,1起案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应诉率100%。
(十一)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广泛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平罗县2024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涵盖食品药品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养老机构、种子市场安全等领域。2024年平罗县发起双随机任务249项,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713户次,抽取执法人员1035人次,其中部门联合任务110项,抽查各类市场主体343户次,19个成员单位全部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检查完成的任务已全部录入并对外公示检查结果。
(十二)充分发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用。对检察院、法院移交的4户涉刑事案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对未按规定公示2023年度报告的608户企业、4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通过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十三)强化信用修复工作。推行材料齐全马上办、材料不全指导办、遇到困难帮助办的工作机制,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主动、及时联系其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引导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企业信用,截至目前,为67家企业、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异常名录,15家企业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113份,实现以信用修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以信用赋能企业发展。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普法宣传成效不明显。在宣传过程中明显发现,携带宣传用品以及宣传资料彩绘、漫画形式的普法宣传更容易使群众印象深刻,而我局的多数宣传资料为大偏文字叙述或整本法学书籍,导致宣传效果较差。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受众有限,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仍然停留在发布法治类信息动态的阶段,与群众沟通互动较少,关注度不高。
2.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执法文书制作填写不规范。个别案件罚没物资入库不及时,音像记录落实不到位,未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进行录音录像,引用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时与违法行为情节不匹配,裁量幅度不合理等。装卷顺序错误、页码标识位置错误,案卷归档不及时,少数案件出现错别字、涂改处当事人未捺印、法律法规条文引用表述不规范等。
三、2025年工作计划
1.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成效。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针对青少年、企业职工、老年人等不同群体,把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宣传重点,以各类重大节点为契机,通过动漫、漫画等表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通过线上学习、集中培训、旁听案审会、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执法文书写作水平、执法程序掌握熟练度、行政执法经验,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帮助各办案单位强短板补弱项,指导执法人员理解法律目的,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更准确的把握行政裁量标准、幅度等适用规则,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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