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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1-0004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关于开展“迎大庆、保平安”暨加强“古尔 邦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1〕59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关于开展“迎大庆、保平安”暨加强“古尔 邦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1〕59号

各所、执法稽查队、相关室:

为全力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进一步推动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压实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食品安全责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守护百姓舌尖安全。根据区厅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校园周边、网络食品销售和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等工作部署,县局决定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迎大庆、保平安”暨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市场监管所要针对人群聚集、流动人口多、食品监管难度大的特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做到认识上和组织上“双到位”,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深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一)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坚持问题为导向,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大型商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母婴用品商店、校园周边、小作坊、餐饮单位、农家乐等为重点环节,保障食品安全,消除节日食品安全隐患。继续强化“宁冷链”系统的推进使用力度,对《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含有“冷冻冷藏食品”核准项目的食品销售者、实际经营中采购使用冷冻冷藏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各类餐饮服务者、无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第三方冷冻冷藏库房出租服务者等经营主体,严格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全部录入系统。

(二)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积极组织协调乡镇等部门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要在加强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针对季节交替时期以及传统节日饮食特点,以人民群众节假日消费量大的粮、油、蔬菜、水果、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卤制品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食品、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和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食品经营环境规范、经营秩序有序,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落实责任,加强值守

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经营户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培训,强化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守法经营”意识,督促指导各类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市场开办方通过电子屏、悬挂条幅、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开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和石嘴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宣传氛围营造,提高社会各界对两个“创建”的满意度、知晓率、支持率。

四、强化数据信息报送

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上报检查信息,7月27日前报送节日期间整治工作总结;9月24日前报送“中秋节”期间整治工作总结;10月15日前报送“国庆节”期间整治工作总结至食品室。各阶段小结要重点汇报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要言之有据,切忌官话套话,各阶段相关数据不累计。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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