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4/2020-000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24日
标  题: 关于调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司发〔2020〕3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司发〔2020〕31号

各基层司法所、局属各室:

根据《平罗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平罗县司法局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物品管理,规范我局政府采购行为,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王雪梅  副局长

副组长: 马  博  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杨莎莎  会计

        李  锋  社区矫正专干

        各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马博兼任,负责采购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司法局办公物品采购及维修,杨莎莎、李锋负责办公物品的管理,杨莎莎负责办公物品的发放、登记。

2、属于政府采购的物品由杨莎莎负责实行政府采购,属于固定资产的列入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

3、采购审批流程按照《平罗县司法局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办法》第五条办公物品采购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平罗县司法局

 2020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