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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年第二季度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补贴的通知
平司发〔2023〕44号
各乡(镇)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按照石嘴山市司法局《关于发放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补贴的通知》(石司发〔2023〕44号),2023年第二季度,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申报人民调解案卷346件,经市、县司法局案卷评查审核,合卷后核定为345件,核拨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补贴资金57650元。现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对平罗县2023年第二季度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县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发放,现就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3年8月31日前。
二、发放程序、要求
(一)各调委会以案定补补贴具体分配情况由各调委会人民调解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司法局按照规定程序将以案定补补贴发放到各具体办案人民调解员预留账户内。
(二)各司法所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补贴的发放监督力度,有效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各司法所继续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做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制作调解案卷。
平罗县司法局
2023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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