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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农村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1〕3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2021年平罗县农村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函》(平交发〔2021〕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2021年平罗县农村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平罗县农村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2105-640221-18-01-180642 )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因县境内部分县、乡、村道路超期服役,车辆碾压、沥青老化等原因,道路坑槽、松散、裂缝等病害严重,存在事故隐患,制约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沿线居民出行安全感、便捷度和舒适度,带动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提升,使农村公路在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先行”作用更为有效明显。
三、项目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县黄渠桥、灵沙、宝丰、通伏4个乡镇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根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修复养护是指公路出现明显病害或部分丧失服务功能,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包括大修、中修、小修。
项目涉及4条农村公路,总里程为8.42公里,路基、路面宽分别为7.5米/6米、7米/6米、6.5米/5.5米、5.5米/4.5米不等。本次工程设计为对原路面沥青面层进行整体挖除,对局部路面基层出现的严重病害挖除换填,重新加铺路面结构层,对存在隐患、灌排淤塞的涵洞进行改建维修,按照“三同时”要求施划道路标线,建设安装标志标牌、道口桩、警示桩、里程碑、百米桩等沿线设施。建设道路标准、具体为:20-22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对道路沿线结构完好的2座桥梁、22道涵洞进行利用,对1道板涵进行改建。
(二)路面结构设计
(1)X205平黄公路: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2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
(2)Y209灵宝公路: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
(3)Y235张宝公路: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
(4)C379永华公路: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
(三)涵洞设计
本项目涉及4条道路沿线共有涵洞187.12m/23道,其中22道涵洞整体结构完好,本次设计为维修、清淤利用。另有1道涵洞位于平黄公路K31+061 处,因墙身开裂,盖板底部钢筋外漏,此次予以拆除,改建为2孔4米(2-4.0)钢筋混凝土明板涵,长度10.6m。
(四)沿线设施
本项目沿线共设置交通标志11块、路面标线393.23平方米、道口和涵洞标柱272根、铸钢减速带59.4米、里程碑6块、百米桩69块。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1年5月-2021年9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44.07万元,其中:工程费565.47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0.03万元,其他费47.9万元,预备费30.67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及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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