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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都思兔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1〕5号
平罗县水务局:
报来《关于上报<平罗县都思兔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平水发〔2021〕7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平罗县都思兔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都思兔河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104-640221-19-01-65068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由于沟道常年未得到系统治理,现状岸坡坍塌严重,行洪能力衰减,严重威胁沿线村庄、农田和重要基础设施防洪安全。加之河道左岸紧邻工业园区,雨污水直接入河,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本次对都思兔河平罗县段进行治理,畅通该段沟道排洪,对完善区域防洪体系,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都思兔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工程建设范围。工程治理范围包括都思兔河干流平罗县段、王家沟和都思兔河边沟,总长16.3公里,其中:都思兔河干流平罗县段长9.9公里(桩号0+000~9+900),王家沟治理段长0.54公里(桩号1+917~2+457),都思兔河边沟长5.86公里(桩号0+000~5+856)。
都思兔河干流平罗县段设计流量为465立方米每秒,王家沟设计流量为21.8立方米每秒,都思兔河边沟设计流量为3.1~11.1立方米每秒。
(二)工程等级和标准。都思兔河干流平罗县段、王家沟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都思兔河边沟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都思兔河干流平罗县段、王家沟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都思兔河边沟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区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三)工程总体布置。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即基本维持现状沟道走向及岸线布局,清淤疏浚沟道,对塌岸、迎流冲顶、淘刷可能发生破坏的堤岸及工业园区等重点防护段落进行防护,配套改造沟道建筑物。同时,为防止工业园区坡面水对岸坡冲刷及雨污水直接入河,沿都思兔河左岸外侧新开挖边沟,并进行单侧防护。
(四)主要建筑物
1.都思兔河治理工程
(1)清淤疏浚工程。清淤疏浚河道长9.9公里(桩号0+000~9+900段),采用梯形断面,设计底宽88~408米,内坡比1:2~1:3。
(2)护岸工程。河道防护长6.45公里(桩号0+000~6+450段),为单侧砌护,其中:桩号0+000~2+000段长2.0公里,采用生物措施防护;桩号2+000~6+450段长4.45公里,采用格宾石笼结构,内边坡比1:2~1:3,坡面厚0.3米,其下铺设土工布(200克/平方米),基础深1.0米、宽1.0米,桩号2+200~2+800段长0.6公里,坡脚设格宾石笼备塌体,宽3.0米,厚0.5米。
(3)巡护道路工程。新建巡护道路6.3公里,碎石路面宽5.0米,厚0.15米,道路两侧设行道林。
2.王家沟治理工程
(1)清淤疏浚工程。清淤疏浚河道长0.54公里(桩号1+917~2+457段),采用梯形断面,设计底宽7.0米,内坡比1:2。
(2)护岸工程。河道防护长0.54公里(桩号1+917~2+457段),为双侧砌护,采用浆砌石坡式结构,内边坡比1:2,坡面厚0.3~0.5米,基础深1.5米、宽0.8米。
(3)尾水工程。新建王家沟入都思兔河尾水1座,采用浆砌石和砼结构。
3.都思兔河边沟新建工程
(1)沟道工程。新开挖排洪沟长5.86公里(桩号0+000
~5+856),采用梯形断面,设计底宽2.5~5.0米,内坡比1:2。
(2)护岸工程。沟道防护长4.36公里(桩号0+000~4+000、5+500~5+856段),为单侧砌护,采用浆砌石坡式结构,内边坡比1:2,坡面厚0.3~0.5米,基础深1.5米、宽0.8米。
(3)生产桥工程。新建生产桥1座,采用单跨简支结构,桥面宽为6.0米,下部采用浆砌石重力墩基础。
(4)溢流堰工程。新建溢流堰1座,采用浆砌石和砼结构。安装闸门启闭机1套。
(5)巡护道路工程。新建巡护道路1.74公里,碎石路面宽5.0米,厚0.15米。道路两侧设行道林。
实施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沟道断面、砌护和附属建筑物结构设计,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二)工程所需砼骨料和块石料均就近外购解决。
(三)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安排,工程施工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施工期应妥善处理防汛与施工关系。
实施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土方平衡关系,细化施工排水、淤泥处理等施工组织设计。
六、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工程永久占地166.7亩,其中:荒地119.7亩,工业用地47亩,工程无拆迁和移民安置问题。
七、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设计
(一)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总体设计方案。工程的不利影响主要为取土、弃土和施工期“三废一声”造成的局部水土流失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落实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以得到减免或缓解。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二)基本同意节能设计。本工程主要能耗为施工期燃油、电能等,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能够达到节能效果。
八、计划建设工期
2021年6月-2022年5月。
九、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概算1846.1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716.6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55.8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3.76万元,建设征地补偿59.9万元。
资金来源:已落实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260万元,剩余部分申请市、县配套资金解决。
十、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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