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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11月13日拟批准石嘴山华瑞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952-6093190
通讯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 石嘴山华瑞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城关镇阳光东路156号 |
建设 单位 | 石嘴山市华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本项目新建包括急诊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口腔科、检验科、影像科、胃肠镜等医技科室及住院部,配置先进医疗设备及保障系统、医院生活用配套部门等。项目总投资 6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8 万元,占总投资的11.3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施工期废气:主要是装修过程少量含尘废气和有机废气。措施:装修活动全部在室内进行,优先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保持室内通风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气体、检验科废气、中药熬制异味。措施:①将污水处理设施埋于地下,在设施上方加盖密封,在污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除臭效率75%),经处理后的恶臭气体排放量较小,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②中药熬制异味通过设置煎药室,安装排气扇,从而减少中药熬制过程中药挥发产生的异味;③检验科废气通过加强检验室通风排气,降低废气对医院内部及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废水:(1)施工期废水: 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措施:依托区域已有公共环卫系统收集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平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措施:新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50m3/d,其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二氧化氯消毒”的处理工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一并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平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装修噪声。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运营期噪声: 主要为医院通风系统、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等设备运行噪声。措施:①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②合理布置声源,采用建筑隔声,污水泵、污泥泵等均设置在地下;③加强院内管理,设置标识,禁止在医院内大声喧哗、吵闹。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1)施工期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等。措施: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废弃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并外售综合利用。 (2)运营期固废: 主要是生活垃圾、中药药渣、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措施:①医疗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院内设置1间6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和暂存。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运送等过程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②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泥处置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③生活垃圾、中药药渣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地下水的影响: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采用重点防渗,防渗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污水处理设施应采用一般污染防渗,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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