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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5-0005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标  题: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5年4月3日拟批准宁夏就地智能乳业有限公司生物质供汽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5年4月3日拟批准宁夏就地智能乳业有限公司生物质供汽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月3日至2025410日。

联系电话:0952-6093190

通讯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宁夏就地智能乳业有限公司生物质供汽站建设项目

建设

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高仁乡盛华阳光产业园

建设

单位

宁夏就地智能乳业有限公司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宁夏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600m2。本次主要建设生物质供汽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供气站锅炉房,新建1座生物质原料库房,铺设蒸汽输送管道450m(DN100,管道架空敷设);安装WNS4-1.6-S 4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WZR240-9.0生物质压块燃烧机各1台,配套建设烟气等处理设备。项目总投资3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9.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周围遮挡,车辆运输苫盖;适时采取湿法作业方式,道路及裸露地面适时洒水,风速高于五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等措施。

(2)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生物质颗粒装卸过程粉尘、锅炉排灰粉尘、原料生物质颗粒储存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套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宁夏霖山农牧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

(2)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部分回用于除渣用水,剩余废水进入宁夏霖山农牧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依托宁夏霖山农牧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10m3)处理后与剩余纯水制备废水一并进入宁夏霖山农牧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用于灌溉周边农田,冬季储存于储水池,待春季用于场外饲草地灌溉;锅炉排水用于灰渣库抑尘、除渣用水,不外排。

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减少运输车辆鸣笛。

(2)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产噪设备均安装在封闭车间内,风机底座设置减振基础垫,风机管道外壳阻尼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1)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混凝土和其他建筑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废金属、木材及其他建筑材料等应指派专人专车收集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箱。

(2)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锅炉灰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等。锅炉采用湿法除灰,灰渣吨袋包装后暂存于生物质灰渣暂存间,定期外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吨袋包装后暂存于生物质灰渣暂存间,定期外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废反渗透膜由设备维护厂家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地下水、土壤影响防治措施锅炉房地面采用一般防渗措施,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灰渣库依托已有重点防渗措施(1m厚粘度压实+2mmHDPE膜+15cm厚混凝土+5mm砂浆防渗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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