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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5-002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7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金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吨粮油收储加工及物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金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吨粮油收储加工及物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1月17已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2—6093190工程建设审批室

通讯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宁夏金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吨粮油收储加工及物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282号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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