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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6-0022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29日
标  题: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6年4月29日拟批准平罗县军瑞农副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建设年产5.4万吨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6年4月29日拟批准平罗县军瑞农副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建设年产5.4万吨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月29日至2026年58日。

联系电话:0952-6093190

通讯地址: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石嘴山市平罗县宝丰路37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平罗县军瑞农副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建设年产5.4万吨粮食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灵沙乡

建设单位

平罗县军瑞农副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润泽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3083m2,建设规模为年烘干玉米5.4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300t的烘干塔,配套建设6t/h生物质热风炉及相关公用、辅助、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的49.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厂房建设、环保设备安装等产生的扬尘。措施:施工场地采用湿法作业,并对易起尘材料采取苫盖措施减少扬尘。(2)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筛分粉尘、热风炉废气,原料、产品装卸粉尘、上料粉尘、烘干粉尘。措施:筛分粉尘采用密闭筛分设备,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热风炉采用布袋除尘器+碱法脱硫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的相关要求;针对原料及产品装卸粉尘,采取在封闭仓库内作业、降低装卸高度、仅保留必要且可密闭的车辆出入口等措施;针对上料过程粉尘,采用铲车半载作业、篷布苫盖密闭运输方式,并在上料口设置密闭围挡;烘干粉尘经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入换热室,最终进入热气管道实现余热再利用;烘干塔百叶窗气口全部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厂房上方烘干塔外围设置防尘网。

废水:(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灵沙乡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2)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灵沙乡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设备安装噪声。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2)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区,设备设置减振,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1)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措施: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筛分杂质、烘干粉尘除尘灰、筛分除尘灰、炉灰、生物质灰渣、废布袋、脱硫石膏、废矿物油、生活垃圾。措施:热风炉除尘灰、炉灰收集后外售,作为肥料综合利用;筛分杂质、烘干粉尘除尘灰、筛分除尘灰收集后外售,作为饲料综合利用;废布袋更换后送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脱硫石膏收集后送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暂存至6m²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地下水、土壤影响防治措施:危废贮存库为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至少为1m厚等效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办公区、生产区、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均采取混凝土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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