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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6-0032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9日
标  题: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6年6月9日拟批准平西公路K14+364-K20+450段改线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6年6月9日拟批准平西公路K14+364-K20+450段改线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9日至2026615日。

联系电话:0952-6093190

通讯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平西公路K14+364-K20+450段改线工程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

建设单位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

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平西公路改线段起点K14+364段,终点K20+450段改线工程,全长6.086千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建设涵洞19道。项目总投资7123.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6万元,占总投资的4.8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的尾气等。措施:施工期设置围挡,物料密闭运输,每天按时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土方堆放区等进行洒水抑尘;物料堆放篷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者五级以上大风时,停止施工作业;沥青混合料采用全封闭罐车运输至项目现场进行摊铺;加强对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尾气的产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模块化防渗厕所+玻璃钢化粪池+定期吸污车清理处置;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采用一体化洗车台(含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排放限值要求。

2运营期噪声:主要交通车辆产生的噪声措施:加强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影响。

固废:1)施工期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建筑垃圾。措施: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进行分拣后回收,剩余废混凝土块、废建材等部分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2运营期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措施:乘车人员丢弃垃圾由路政清扫人员清理道路维护产生的废旧沥青混凝土,严禁铲除的废旧沥青混凝土块在道路沿线任意倾倒处置。

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缩小施工作业区范围,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按照“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施工期结束后应立即进行场地平整,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保证临时占地植被覆盖率至少恢复到原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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