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黄渠桥镇舞台提升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182号
平罗县黄渠桥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平罗县黄渠桥镇舞台提升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黄政发〔2023〕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黄渠桥镇舞台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307-640221-89-01-47067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黄渠桥镇农贸市场整体环境,消除文化舞台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黄渠桥镇文化品位和档次,对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黄渠桥镇农贸市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410.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文化舞台及附属用房,原址新建室外文化舞台1座(长20m,宽11m,高10m),舞台两侧各新建附属用房1座,总建筑面积75㎡(每座长7.5m,宽5m,高4.5m),新建舞台通道1座面积52㎡(长19m,宽2.76m,高6.5m)。
五、建设工期
2023年7月-2023年9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5.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11万元,其他费用2.76万元,预备费0.55万元。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剩余由文广局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