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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石嘴山市平罗县2023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194号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石嘴山市平罗县2023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方案>的请示》(平建发〔2023〕16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平罗县2023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代码:2308-640221-17-05-174278)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及燃煤污染和碳排放,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冬季采暖、夏季制冷和其他用电设备需求,降低用电成本,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活水平,促进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型产业快速发展。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红崖子乡、崇岗镇、高仁乡、黄渠桥镇、渠口乡、姚伏镇。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平罗县红崖子乡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配套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屋面、太阳能+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储能系统、pvt太阳能热水系统。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规划总用地面积20052.52㎡(30.08亩),总建筑面积5280.46㎡,采暖示范面积5280.46㎡,光伏建筑一体化屋面光伏装机总容量278KW,储能系统配置储能电池100KW.h,采暖系统配置光伏热泵总制热量400KW,同时为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设pvt热水系统1套,电炊事系统1套,解决餐厅使用液化气炊事存在的安全隐患。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管理系统,实现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客户端、PC端的远程控制,实现远程数据采集、检测分析及运营维护等功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优先储能、余电上网模式,为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提供冬季采暖、夏季制冷、全年新风系统及办公、生产、生活、餐厅炊事、热水提供主要能源,有效降低建筑能耗,减少碳排放,推进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新方式。
2.平罗县崇岗镇、高仁乡、黄渠桥镇、渠口乡、姚伏镇5个乡镇新建的常青村村委会、六顷地村村委会、惠北村村委会、交济村村委会、周城村村委会活动场所光伏+采暖+储能+电炊系统。新建5处村委会建筑面积1974.2㎡,采暖示范面积1974.2㎡,采用太阳能+采暖技术为新建村委会提供能源,末端散热部分由土建方完成。采暖系统空气源热泵总制热量162KW,配置光伏发电系统5套,每个村委会安装光伏发电系统5.3KW,总装机容量26.5KW,储能系统10KW.h,总储能50KW.h。同时利用光伏储能系统为各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电炊事系统,解决使用液化气炊事存在的安全隐患。系统实现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客户端、PC端的远程控制,实现远程数据采集、检测分析及运营维护等功能。
五、建设工期
2023年8月-2023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95.71万元,其中:工程费383.01万元,其他费用12.7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住建厅可再生能源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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