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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4-0037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设施蔬菜大棚建设 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4〕212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设施蔬菜大棚建设 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4〕212号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设施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的立项请示》(高仁政2024〕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设施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代码2408-640221-20-01-18849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高仁乡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助推高仁乡蔬菜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0433㎡(合:45.6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种植土换填工程、温室工程、硬化铺装工程、灌溉工程、电气工程。

1.种植土换填工程。换填种植土5198m³。

2.日光温室工程。新建日光温室9栋,建筑总面积11808㎡,其中:每栋长80m,宽16.4m,北墙高4m,顶高6m,骨架间距1m,建筑面积1312㎡。

3.硬化铺装工程。日光温室周边水泥混凝土硬化道路1600㎡,道路宽2m-5m

4.灌溉工程。灌溉面积18亩,利用现用水源井,安装DN110PE1.0Mpa)管74mDN90PE1.0Mpa)管165mDN63PE1.0Mpa322mDN63PE0.4Mpa855mDN25PE管(0.4Mpa)管3150mDN16PE管(0.4Mpa)管7065m;建设阀门井2座;安装水肥一体化设备9套。

5.电气工程。利用现有电源,敷设输电线路267.63m,安装低压配电系统、照明插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5年6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39.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6.43元,其他费用16.58万元,预备费6.66万元。

资金来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地方债券资金339.67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9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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