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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设施蔬菜大棚建设 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4〕212号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设施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的立项请示》(高仁政发〔2024〕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设施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代码:2408-640221-20-01-18849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高仁乡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助推高仁乡蔬菜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0433㎡(合:45.6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种植土换填工程、温室工程、硬化铺装工程、灌溉工程、电气工程。
1.种植土换填工程。换填种植土5198m³。
2.日光温室工程。新建日光温室9栋,建筑总面积11808㎡,其中:每栋长80m,宽16.4m,北墙高4m,顶高6m,骨架间距1m,建筑面积1312㎡。
3.硬化铺装工程。日光温室周边水泥混凝土硬化道路1600㎡,道路宽2m-5m。
4.灌溉工程。灌溉面积18亩,利用现用水源井,安装DN110PE(1.0Mpa)管74m,DN90PE(1.0Mpa)管165m,DN63PE(1.0Mpa)322m,DN63PE(0.4Mpa)855m,DN25PE管(0.4Mpa)管3150m,DN16PE管(0.4Mpa)管7065m;建设阀门井2座;安装水肥一体化设备9套。
5.电气工程。利用现有电源,敷设输电线路267.63m,安装低压配电系统、照明插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5年6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39.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6.43万元,其他费用16.58万元,预备费6.66万元。
资金来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地方债券资金339.67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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