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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4-0037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高庄乡高庄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4〕213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高庄乡高庄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4〕213号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高庄乡高庄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请示》(高政发〔2024〕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庄乡高庄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代码2408-640221-20-05-85898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高庄乡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助推高庄村蔬菜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高庄乡高庄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20596.8㎡(合:30.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温室工程、给水外网工程、电气外网工程、道路及土方工程。

1.温室工程。新建日光温室7座,总建筑面9650㎡,其中:新建夯土墙温室(长100m×14.5m×4.8m)5座,每座建筑面积1450㎡,建筑面积  7250㎡;新建新型材料温室(长100m×12m×5.0m)2座,每座建筑面积2400

2.给水外网工程。铺设PE100聚乙烯de110给水管176m,PE100 聚乙烯de63 给水管56m,砖砌阀门井1座,开挖给水管沟土方208.8

3.电气外网工程。敷设变压器至总配电箱电缆30m,总配电箱至单体棚配电箱电缆399.5m,pvc40电缆套管399.5m;安装总配电箱1台、单体棚配电箱7台;开挖电缆沟土方239.7

4.道路及土方工程。铺设入棚碎石路238㎡,场地平整706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7.37元,其他费用12.63万元。

资金来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地方债券资金270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9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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