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67号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卫发〔2025〕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2-640221-23-01-609960)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县儿童健康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婴幼儿托育服务短缺问题,有效利用闲置国有资源,更好的满足周边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对促进平罗县服务体系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团结东路与怀通路交叉口西北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2054㎡,总建筑面积5560㎡,主要将原有地上三层的闲置用房改造为托育服务中心,改造面积为4000㎡,设置托位数100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加固工程、房屋建筑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内外供水、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系统等配套附属设施。
(一)土建加固工程
主要对原有混凝土结构梁、板静力拆除,对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构件进行加固处理;对轴压比超限处的框架柱进行加固处理;对混凝土柱及梁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的构件进行加固处理;对穿管、钢筋截断、钢筋外露锈蚀的混凝土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原有楼梯部分拆除,新增钢结构楼梯。
(二)房屋建筑改造工程
改造托育服务中心功能布置为12#儿童早期发展中心、托育中心和13#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其中:
1.12#儿童早期发展中心、托育中心。建筑面积为2840㎡, 改造面积为2043㎡,其中:托育中心改造建筑面积为991㎡,
儿童早期发展中心改造建筑面积为1052㎡,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5m。一层主要功能布置为厨房、食堂、保健室、警卫室、卫生间、心理疏导室、家长等候区、评测室、哺乳室功能;二层主要功能布置为活动室、寝室、教室办公室、所长室、财务室、阅读区、生活情景体验区、玩具消毒间、游戏活动区、早期发展亲子课程课堂;三层主要功能布置为教师办公室、卫生间、多功能活动室
2.13#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建筑面积为2720㎡,改造建筑面
积为1957㎡,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1.5m。一层主要功能布置为洗衣、消毒区、会议室、婴幼儿商店、婴儿SPA、门卫室、咨询前台、餐厅、厨房、库房、洗消间等;二层主要功能布置为开水间、8间套房、两间产后理疗区、两间新生儿托管区、休息前厅、办公室、就餐区。
(三)装饰装修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滑地砖地面铺设;内墙面粉刷乳胶漆墙面,卫生间、清洗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铺贴釉面砖墙面,内墙裙采用油漆墙裙;卫生间、清洗室铝合金方板吊顶,其余为乳胶漆顶棚;外门为钢制防盗门,窗为多腔断桥铝合金型材中空玻璃窗。
(四)其他附属设施工程
工程原有小区给水管网、污水管网和给水水质、水量及压力均可满足本项目用水要求。其中:生活及消防用水均接原有小区给水管网;室内污、废水采用合流制,一层污水单独接干管排出,室内污水接至室外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加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接原有住宅区消防水池供水,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灭火器配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暖通工程接原有供暖系统满足项目负荷需求;智能化系统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及安防监控系统。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5月-2026年5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841.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58.3万元,其他费用146.83万元,预备费36.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1600万元,平罗县财政配套资金241.23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