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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平罗县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72号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石嘴山市平罗县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5〕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平罗县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代码:2504-640221-17-02-54589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及燃煤污染和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降低用电成本,拓展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促进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型产业快速发展。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政府集中办公区,涉及平罗县人民会堂、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平罗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采暖改造面积8530㎡,采用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储能+空气源热泵采暖、储能、光储直柔微网等技术,实现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客户端、PC端的远程监控、远程数据采集、检测分析及运营维护等功能自发自用、储能优先、余电上网的智能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1220KW。
1.BIPV 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平罗县人民会堂及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院内建设光伏车棚20座,采用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峰值功率590W,光电转化效率22.5%,配置交/直流充电桩共20台,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
2.储能技术。配套200kWh储能装置2台,BMS电池管理系统1套,光伏并网柜1套。
3.光储直柔微网技术。搭建建筑光储直柔供配电系统和建筑能碳双效管控平台,通过光伏、储能的放电行为和充电桩、负荷的用电行为实现直流微网的能量调控,为建筑提供采暖、制冷、热水、照明、安防、电气设备、充电桩等用能,同时兼备应急电源功能。
4.太阳能光伏+储能+空气源热泵采暖技术。安装系统高温复叠式空气源热泵机组16台,供热水箱1台,循环泵6台,清洁能源物联网控制柜及云智慧能源管理平台1套。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5月-2025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080.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8万元,其他费用112.77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住建厅可再生能源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680.77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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