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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5-0008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平罗县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5〕72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平罗县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72号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石嘴山市平罗县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5〕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平罗县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代码2504-640221-17-02-54589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及燃煤污染和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降低用电成本,拓展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促进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型产业快速发展。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政府集中办公区,涉及平罗县人民会堂、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平罗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采暖改造面积8530㎡,采用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储能+空气源热泵采暖、储能、光储直柔微网等技术,实现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客户端、PC端的远程监控、远程数据采集、检测分析及运营维护等功能自发自用、储能优先、余电上网的智能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1220KW。

1.BIPV 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平罗县人民会堂及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院内建设光伏车棚20座,采用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峰值功率590W,光电转化效率22.5%,配置交/直流充电桩共20台,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

2.储能技术。配套200kWh储能装置2台,BMS电池管理系统1套,光伏并网柜1套。

3.光储直柔微网技术。搭建建筑光储直柔供配电系统和建筑能碳双效管控平台,通过光伏、储能的放电行为和充电桩、负荷的用电行为实现直流微网的能量调控,为建筑提供采暖、制冷、热水、照明、安防、电气设备、充电桩等用能,同时兼备应急电源功能。

4.太阳能光伏+储能+空气源热泵采暖技术。安装系统高温复叠式空气源热泵机组16台,供热水箱1台,循环泵6台,清洁能源物联网控制柜及云智慧能源管理平台1套。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5月-2025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080.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8万元,其他费用112.77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住建厅可再生能源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680.77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4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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