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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变更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河东沙地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年平罗县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48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河东沙地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年平罗县项目>变更批复内容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6〕130号)收悉。经会议研究,同意对《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河东沙地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年平罗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5〕7号)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如下:
1.红陶公路西侧1177亩沙地,取消原设计草方格工程固沙+灌草治理模式变更为种植穴位置铺设固沙草帘形成沙障的模式,栽植灌木树种由花棒、柠条、沙柳、沙木蓼变更为酸枣。
2.红陶公路西侧270亩沙地,取消原设计草方格工程固沙+灌草治理模式,栽植花棒、柠条、沙柳、沙木蓼等灌木树种变更为起垄栽植红柳;撒播草种由冰草、沙蒿、沙打旺、柠条变更为红砂、盐爪爪、盐生草、骆驼蓬,草种配比1:1:1:1。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概算总投资等内容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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