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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惠民公园网球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66号
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惠民公园网球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文体旅广电发〔2026〕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惠民公园网球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605-640221-33-01-57782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惠民公园公共体育基础设施,满足市民多样化、高品质健身需求,提升公园综合利用率,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安全的运动场所,对推动城市宜居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惠民公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在惠民公园原有羽毛球场地改建长37m×宽36.2m标准化人造草网球场地2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原有羽毛球场地硬化1067㎡,新建网球场地基层硬化及面层1339.4㎡,新建球场围网585.6㎡,更换照明灯11盏,新增照明灯1盏,安装网球网2套,树木移栽44株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6月-2026年8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9.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76万元,其他费7.4万元,预备费0.4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49.65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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