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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水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平水发〔2020〕203号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决策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再掀高潮。决定在我局范围内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时间安排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从11月30日(周一)至12月6日(周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5.“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主场活动安排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主要采取主场活动。组织收看11月30日(周一)上午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司法厅、教育厅等部门新闻发言人,对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及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发布会。12月4日(周五)上午10:00在平罗县“七一”广场开展“宪法·民法典·你我他”法治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推动我局干部职工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1.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宣传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2.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我们每一名干部职工共同的普法责任,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宪法,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3.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我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充分运用周一例会、编印应知应会知识小册、党务微信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日常工作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4.紧抓“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各单位各科室要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支部理论学习内容,组织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开展公职人员宪法诵读活动。将宪法学习纳入各类主题班培训内容,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推进“宪法六进”宣传活动。各单位各科室要依托“法律八进”活动,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重要节点,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单位、社会组织、宗教场所,广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各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门前或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或相关内容,开辟宪法、水法等法律政策专栏,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张贴法治宣传挂图和宣传标语等形式,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在农村人饮收费厅、扬水泵站等场所以摆放宪法读本、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形成遵守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6.加强协调,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信息)及时报送水政办,以便宣传。
平罗县水务局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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