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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村级治保会的通知
关于设立村级治保会的通知
各村、姚伏派出所:
为加强农村治安、发动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全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治理工作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各村治保会。现将各村治保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下发,请各村认真贯彻落实。
一、治保会组成人员
1.通伏乡治保会
主 任: 刘 逵
副主任: 杨敏雪
指导员:赵金豹
治安保卫员:各副职领导及各办(中心)主任、站所长
2.通伏村治保会
主 任:马志忠
副主任:周小龙
指导员:李钰翔
委 员:杨小玲、马燕、马建忠、王学花(红通义警)
3.集中村治保会
主 任:刘立军
副主任:沈丽
指导员:李钰翔
委 员:马月娟、邢珊珊、余立锋、刘庆喜、司金霞、陈万银(红通义警)、陈九仁(红通义警)、任桂琴(红通义警)
4.永华村治保会
主 任:马占举
副主任:马莉
指导员:罗建华
委 员:康进才、马力生、朱万元、马保俊、马贵、杨发俊、马建军(红通义警)
5.新丰村治保会
主 任:杨生平
副主任:王杰
指导员:罗建华
委 员:马少林、杨生平、冯明武、黄淑霞、冯龙、冯建安、李卫东(红通义警)、马静(红通义警)、马翠珍(红通义警)
6.金堂桥村治保会
主 任:韩志江
副主任:全颖
指导员:李钰翔
委 员:全颖、陈静、魏峰、王婷、张正元(红通义警)、李玉琴(红通义警)
7.通城村治保会
主 任:罗艳芳
副主任:马义
指导员:罗建华
委 员:张庆云、征学枝、张萌、石晓燕、李爱军、张万军、郭成明(红通义警)
8.团结村治保会
主 任:马卫忠
副主任:马晓花
指导员:李钰翔
委 员:何晓娟、何学军、张国林、杨美林、吴保俊、杨金山、马明孝
9.五香村治保会
主 任:秦鹏
副主任:李亚丽
指导员:罗建华
委 员:赵静、梁进文、杜新太、陈世钧(红通义警)
10.兴林村治保会
主 任:何生兵
副主任:马凯龙
指导员:罗建华
委 员:马海妞、马晨、马学礼、郭学成、陈卫金、何宝才、何金美(红通义警)、马金莲(红通义警)
11.马场村治保会
主 任:马海成
副主任:陈生礼
指导员:李钰翔
委 员:马学荣、杨淑娟、马波、王荣、马忠伏、谢俊波、尤兆伏、马琴莲、王金香(红通义警)
12.新潮村治保会
主 任:黄涛
副主任:余进国
指导员:罗建华
委 员:马慧玲、李艳、刘建池、马生宁、王世忠、杨学聪、孙生国
13.罗家庄村治保会
主 任:罗学兵
副主任:岳春霞
指导员:罗建华
委 员:桑艳、刘永杰、罗强、任海润、杨余余、徐金海、徐晓伟、徐占平
14.永兴村治保会
主 任:马全成
副主任:马翠英
指导员:李钰翔
委 员:马永菲、马俊楠、马维新、郝佳庆、马金玉、郝兴伏、马生祥(红通义警)
二、治保会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按照网格、片区组建成立治保小组,指导开展各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等工作。
3.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和条例。
4.组织群众落实好防盗、防火、防骗、防毒、防矛盾纠纷和其他治安违法事件的防范工作。
5.协助派出所做好治安防范,重点部位保卫等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定期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6.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的治安信息及各类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派出所做好工作。
7.劝导和制止治安违法行为,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8.保护案发现场,协助派出所侦破案件。
9.协助派出所对有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
10.配合相关部门,疏导和调解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
11.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治保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成员列席村民会议制度。治安保卫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半年或年度工作会,评估分析辖区维稳和治安形势,及时解决维稳和社会治安重点、热点问题,组织学习政策、法律法令、治保业务和传达上级文件,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
2.请示汇报制度。每半年应向村民委员会至少汇报工作,反映治安情况,村民委员会至少每年向乡政府汇报工作,反映治安情况。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3.教育培训制度。治保主任任职前,派出所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驻村民警应当定期组织治安保卫委员会委员、群防群治队伍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4.安全检查制度。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为“五防”(防抢、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隐患检查日,常态化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5.接受群众监督制度。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向群众汇报工作,不断改进工作。
平罗县通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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