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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伏乡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为保障我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通伏乡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依法治乡工作深入推进,建设平安通伏、构建和谐通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平罗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的总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七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十三五”规划,按照“法治平罗”“平安平罗”建设的新要求,围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十三五”时期我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立足依法治县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乡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乡干部群众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和各类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平罗县“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依法治乡,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服务自主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助推“平安平罗”“法治平罗”建设,共同实现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展开法制宣传教育,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最大限度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乡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站所、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确立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施教,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总结历年来普法工作经验,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的工作理念、载体和方式方法。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入新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乡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公民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党内法规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宣传教育。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式、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和坚定捍卫者。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 ,以领导干部和乡村干部为重点,坚持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教育、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洁纪律的自觉性。
(三)加强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十三五”规划,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经济领域的作用,围绕经济转型提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实力平罗”的建设。加强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农村民主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幸福平罗”的建设。
(四)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安定。学习宣传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信访条例、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加强公民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意识教育,引导公民依法按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社会闲散人员、归正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生活困难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加强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医患纠纷处置、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六)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文化支撑战略,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与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融合,加强法治文化与创意文化的融合,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文化生活与休闲娱乐之中。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扶持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与推广,使法治文化建设成为全民行动、品质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七)加强法治实践活动的开展力度。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做到整体谋划、上下联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注重分类指导,丰富内涵,拓展外延,不断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的制度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围绕生态型、和谐型、服务型通伏建设,以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更新普法形式,不断拓展普法依法治理领域,大力推进“法治平罗”的创建工作。结合社会法治创新,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为契机,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新的领域延伸发展,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移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社会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领导干部学法。重在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和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特别要深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等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检查考核,将学习、考试(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课程,开发精品课程和案例,突出对领导干部“法治、责任、有限、服务”等意识能力的培养。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从形式、载体、教材等多方面切实适应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和学法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学习法律、适用法律等情况的考察。依托“道德大讲堂”、党员电化教育等开设法制讲座,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促进领导干部自警、自醒、自励。
(二)公务员学法。重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围绕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重点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要完善和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逐步推行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制度,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
(三)青少年学法。重在养成遵纪守法尊法的习惯和提高懂法用法的能力。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重点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加大学校法制教育督查考核力度,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实践活动,减少在校生的违法犯罪事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重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作用,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工作制度。依托村委会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重在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体检”活动。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提高企业管理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改善劳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企业用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农民学法。重在增强守法尊法懂法用法的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际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广泛开展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组织开展“三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大学生村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自身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建设、依法管理基层事务、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及“和谐乡村”、“文明乡村”等创建活动的结合,有步骤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六)其他社会群体(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和移民)学法。重在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做到学法与用法、教育与维权相结合,不断增强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随着移民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于移民的管理也日益重要,要进一步加强对移民的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普及,更好地维护通伏乡的稳定与和谐。加强对归正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懂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加强对留守人员、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启动,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村、各站所、驻乡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村、本站所五年规划,建立组织机构队伍,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并报乡“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各村、乡属站所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2018年开展中期督查和表彰。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乡“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对各村、乡属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总结全乡情况,接受上级考核,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站所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乡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到乡、村和各站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当中。乡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促进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乡综治中心、司法所和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工作。各村、各站所以及驻乡各单位负责抓好本村、本站所和驻乡各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乡“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乡“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细化、量化普法工作的内容、要求和责任。协调组织好全乡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村、乡属各站所要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与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法阶段性工作计划,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各站所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增强以法律手段推进普法工作的能力,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责任范围,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司法所要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职责。各村、各业务站所以及其他组织要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阵地建设。要完善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一批法治文化书屋、法治广场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制宣传场所,覆盖全乡各村。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以及其他基层站所、服务中心等阵地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发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法制宣传平台载体,探索市场化、信息化、互动化、个性化的普法新手段新方法。探索运用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等新兴传媒,建立普法QQ群、编发普法标语、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作用。依托乡政府,利用简报、宣传橱窗等阵地,开辟普法专栏,拓宽宣传渠道。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普法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鼓励和吸引学习法律、研究法律、从事法律职业和立志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公民,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
(五)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县上确定的标准,落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确保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杜绝挪用普法经费情况的发生,确保普法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中共平罗县通伏乡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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